体育特长生测试标准参照国家二级运动员及考生所获相应比赛项目标准,并根据项目特点进行选择性测试。标准如参加全国甲级联赛、乙级联赛、杯赛、全国运动会的各队运动员。在各省市比赛中获得第一至四名的各队运动员等。
2014年12月10日,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就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做出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在足球方面有特长的考生可参加高水平运动队考试。
足球特长生需要进行身体素质、辅助技术和专项技术考试。辅助技术可以选择足球运球绕杆射门,专项技术可以选择足球。
体育特长生测试项目限定在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和健美操等九项。测试过程须全程录像,影像资料由考点密封保存一年。
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
(一)参加全国甲级联赛、乙级联赛、杯赛、全国运动会的各队运动员。
(二)参加全国青年联赛、全国城市运动会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为:第一至四名的各队运动员,第五至八名不超过全队的70%,第九至十二名不超过全队的50%,第十三至十六名不超过全队的30%。
(三)参加中国足校杯和全国足校杯比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为:第一至四名不超过全队的80%,第五至八名不超过全队的60%,第九至十二名不超过全队的40%,第十三至十六名不超过全队的20%。
(四)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比赛中获得第一至四名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不超过全队的50%。
(五)在各系统举办的全国足球比赛中获得前二名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不超过全队的50%。
考试标准具体以本省市发布公告或各高校招生简章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