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10分。地方性加分项目:“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即全国性加分项目“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以外的“侨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加5分。
高考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加分要具备以下条件:
1、海外华人儿童积分需要具备以下条件:父母(只要一方可以)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华侨是指被指定在国外居住的中国公民。“永久居民”是指中国公民取得永久居留的权利在他或她的住所和居住在中国连续两年,他或她的住所和居住在这个国家他或她的住所在两年内累计至少18个月。
2、中国公民的权利没有得到永久居留权或永久居留的权利在他们居住的国家,但已获得合法居留身份的居住国连续超过5年(包括5年),已经在居住国的累计时间不少于30个月在这五年被视为华侨。
3、符合上述要求之一的,应提供下列材料:
(1)、护照复印件(护照背面出入境印章复印件)、在华居留许可复印件(5年居留许可复印件)。
(2)、经公证的父母一方持有的我国驻中国大使馆或大使馆签发的在华居留许可原件。
(3)、亲属关系证明(提供户口簿,注销账户或无法显示的,应提供相关亲属关系证明)。
(4)、考生须出具《普通高校招生政策中附加分考生报名表》和学校出具的《三名华侨学生身份验证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3)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