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总成绩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考生中,有关高校一般可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符合要求、总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除正常原因(教育部或本校招生章程有具体规定的)退档外,原则上不允许退档。
各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专业,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对不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总成绩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一般可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或按有关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符合要求、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作出解释以及对其他遗留问题进行处理。
山东省常规考生96个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即对同一段尚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院校的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专业院校,直到被录取。
省招办将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和志愿,按照学校专业招生计划的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1) 按照所有考生的高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考生的位次。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
2)按上面方法比较后,总分仍然相同,那么会比较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