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试点省份:浙江和上海。第二批实行省份:山东、天津、北京、海南。第三批实行省份:湖南、湖北、河北、辽宁、重庆、江苏、福建、广东。
启动时间:2014年。执行时间:2017年。浙江、上海
启动时间:2017年。执行时间:2020年。北京、山东、天津、海南
启动时间:2018年。执行时间:2021年。湖南、江西(暂缓)、广东、江苏、黑龙江(暂缓)、贵州(暂缓)、四川(暂缓)、吉林(暂缓)、重庆、河北、湖北、山西(暂缓)、西藏(暂缓)、福建、内蒙古(暂缓)、河南(暂缓)、辽宁
启动时间:。执行时间:2022年。安徽、广西、云南、甘肃、青海、陕西、宁夏、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