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3+3”模式,不再区分文理科,选考科目实行等级赋分制。考生的总成绩将改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学生等级性考试成绩纳入高考成绩采用等级赋分。
新高考规定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同时设等级性考试,成绩按等级赋分,6个科目卷面分满分都为100分,它是按照分数排名的百分比而非卷面分数来计算成绩的一种方法,只用于选考科目的成绩统计。
北京赋分制是5等21级。把学生每门科目的原始成绩按照分数高低进行排名,再按照排名将1%-15%,16%-50%、51%-84%、85%-99%、99%以下划分成A、B、C、D、E五个等级。A、B、C、D四个等级内又按照不同的比例分成5个小的等级。根据学生卷面分数的排名和报考科目的总人数,确定学生属于哪个等级内,再根据每个等级对应的分数给予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