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超过多半的省份已经发布了2018年高考报名工作通知,并有部分省份已经启动了2018年高考报名工作,针对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参加高考, 整理了各省2018年异地高考报名政策,仅供参考。
内蒙古
2018年内蒙古高考报名2017年12月1日9:00至2017年12月12日18:00。符合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参加中考和高考工作的意见》(内教办字〔2013〕25号,以下简称25号文件)相关规定的区外务工人员(含其他非我区户籍就业人员,下同)随迁子女和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参加了我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且满足以下对应条件可以报名参加本科录取。
1.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除符合25号文件规定的参加2015年中考条件外,截至2018年9月1日,还须符合以下3个条件:一是2015年被区内高中录取;二是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3年;三是家长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连续居住、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3年。
2.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截至2018年9月1日,须符合以下3个条件:一是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3年;二是本人取得我区户籍满3年;三是家长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3年。
不符合参加本科录取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专科。在网上预报名时须选择“只报考专科”,在现场确认时,签订《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考高职(专科)承诺书》。
宁夏
2018年宁夏高考报名2017年12月1日-5日,非宁夏户籍流动人员子女可以在我区报名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不具有宁夏户口的流动人员子女考生,必须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非宁夏户籍流动人员子女考生父亲或者母亲在宁夏具有连续6年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在宁夏连续居住6年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在宁夏累计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参保费,考生本人在宁夏初中和高中学校连续就读满6年,具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和宁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可以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报考区内所有普通高等学校以及第二批、第三批录取的区外本科院校和第四批录取的区外高职(专科)院校或者专业。
非宁夏户籍流动人员子女考生父亲或者母亲在宁夏具有满3年不满6年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在宁夏累计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费,考生本人在宁夏高中学校连续就读满3年、具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完整的高中就读档案,可以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报考第三批录取的区内外本科院校和第四批录取的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或专业。
浙江
外省籍随迁子女:除符合上述我省户籍人员须符合的报考条件外,还须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60号)规定条件。注意,随迁子女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
陕西
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4.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指所持陕西省居住证有效年限累计3年以上〔含3年〕);
5.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
安徽
湖北
外省户籍考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外省户籍进城务工及其他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可在我省申请报名。
1.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学籍或中职学籍,并按教学计划在我省完成三年的学习;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在我省现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