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天水市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和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呢?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和修改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将不能再进行志愿填报和修改。所以大家一定要记住截至时间,本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甘肃天水市各个批次的填报时间和截止时间安排。
一、甘肃天水市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和截止时间
2023年甘肃天水市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和截止时间如下:甘肃高考志愿填报时间预估如下,仅供参考:
1、第一次填报:6月25日至6月27日。
填报批次为:本科提前批(A段、B段、C段、D段、E段、F段、G段),本科一批(H段、I段、J段),本科二批(K段、L段),高职(专科)批(P段、Q段),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T段、U段、V段),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W段)(民办院校及独立学院)。
3、第二次填报:8月6日 至8月8日。
填报批次为:高职(专科)批(R段),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X段)
二、甘肃天水市高考志愿如何填报及填报指南
解读高考志愿的“服从专业调剂”
在高考志愿填报的过程中,不少考生发现有一栏叫做“服从专业调剂”,这一栏是什么意思?到底要不要勾选?在什么情况下是可以选择,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勾选呢?
选择“服从专业调剂”的前提是:志愿学校没有自己不能接受的专业;或者“院校优先”,看上一所学校;或者没有退路,必须在眼下这个批次走的。
什么情况下,我们不能选择“服从专业调剂”?如果高考分刚上批次线,学校或专业的选择很勉强,而在下一批次有比较好的选择时,可以在上一批次的学校志愿选择不服从专业调剂。比如分数在一本线上20分内,在自己考分能达到的一本院校里一部分专业不能接受,而在二本院校却有比较好的选择,可以选择不服从专业调剂。又比如提前批有心仪的学校和专业,但是学校的其它专业不能接受,该学校志愿可以选择不服从专业调剂。
简单来说,如果你的高考成绩分数报这个学校足够高,底气硬,而且你只可以接受你所填报的六个专业,其他专业都是你所不能接受的,那么就不要勾选“服从专业调剂”这一栏;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你已经准备好可以以一本的分数接受二本的学校,非进自己想要的专业不可,那么也是可以不勾选“服从专业调剂”的。
而现实中更多的情况是,不管你的分数有多高,你都会选择在这个段次内跟你的分数相匹配的学校,而不会在学校的选择方面就降而求其次,所以现实情况就是,你的分数往往只是略高于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你还没有可以“硬气”到可以绝对不接受学校的“专业调剂”或某个专业,即不勾选“服从专业调剂”这一栏。如果一定不勾选造成的后果往往是滑档或退档,所以小编在此建议,如果这个学校有你绝对绝对不能接受的专业,那么你干脆就放弃这个学校,而不是选择这个学校却不勾选“服从专业调剂”这一栏的方式,毕竟同一个城市的类似类型的学校选择余地还是很大的。
综上所述,小编建议,如果不是特别特殊的原因,我们还是需要勾选“服从专业调剂”这一栏的。
三、甘肃天水市高考志愿填报模拟入口
高考助手网智能大数据 一般考生填报志愿,大多是根据高考成绩排名和历年录取情况来衡量自己的志愿填报情况,而高考助手网智能大数据系统为这个过程赋予了科学化和数字化。让考生不再仅凭分数填报志愿,而是能够以分数为基础,尽量使志愿填报更符合自身性格和兴趣,使志愿填报更科学。该系统是很多高三班主任自己在使用的系统,也是被他们推荐给学生使用的系统,小巧速度快、数据准确、概率值合适,基本上80%的高三学生会使用这个系统。线上模拟填报地址入口:http://test.gaokaohelp.com/
四、甘肃高考志愿填报说明和流程指南
2023年甘肃高考志愿填报说明
填报志愿
普通高校招生普通文理类和体育、艺术类各批次、段次实行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模式。志愿填报采取网上填报志愿方式。填报志愿的办法、要求及操作流程按《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实施办法》执行。
(一)网上填报志愿
1.志愿设置
(1)普通文理类
实施平行志愿的本科提前批(B段、D段、E段、F段)、本科一批(I段)、本科二批(K段)和高职(专科)批(Q段、R段)设置9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不实行平行志愿的段(A段、C段、G段、J段、L段、P段)均实行“1+1”顺序志愿(1个第一志愿和1个第二志愿,下同),本科一批高校专项段(H段)除外。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H段设置一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下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S段不设置院校志愿。
(2)体育、艺术类
本科一批(U段)、本科二批(W段)、高职(专科)批(X段)设置9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本科一批(T段、V段)设置“1+1”顺序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2.填报安排
第一次填报:6月27日20:00至6月29日20:00。
填报批次为:本科提前批(A段、B段、C段、D段、E段、F段、G段),本科一批(H段、I段、J段),本科二批(K段、L段),高职(专科)批(P段、Q段),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T段、U段、V段),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W段)(民办院校及独立学院)。
第二次填报:8月6日20:00至8月8日14:00。
填报批次为:高职(专科)批(R段),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X段)。
3.填报要求
(1)考生要在网上填报志愿规定的时间内严格按要求进行网上填报。考生填报志愿前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网上填报志愿的说明及《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志愿信息准确、有效。志愿系统在规定时间关闭后,考生所提交确认的志愿一律不得更改,逾期不予补报。因考生本人志愿填报疏漏、失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
(3)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按考试科目类别分为:理工类、文史类、体育(文/理)类、艺术(文/理)类、中职升学考试类等。理工类、文史类考生应分批次按科类填报志愿。体育、艺术类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既可填报体育、艺术类院校及专业,也可填报普通文理类院校及专业,但同一批次内同时录取的段次只能选定一类,具体为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T、U、V段)与普通文理类本科提前批(A、B、C、D、E、F、G段)同时录取,考生只能选定一类填报,但不影响普通文理类本科一批(H、I、J段)志愿的填报及征集;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W段)与普通文理类本科二批(K段)同时录取,考生只能选定一类填报,但不影响普通文理类本科二批(L段)志愿的填报及征集;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X段)与普通文理类高职(专科)批(P段、Q段)同时录取,考生只能选定一类填报,但不影响普通文理类高职(专科)批(R段)志愿的填报及征集。
(4)艺术类考生在填报使用统考成绩艺术类院校及专业志愿时,每个志愿同一院校只能在美术、书法、唐卡、声乐、器乐、作曲、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等10个专业方向中选择一个专业方向进行填报,选择两个(含两个)以上专业方向填报的,以第一专业方向为准进行投档。
(5)体育类考生填报体育类专业志愿时,不得跨类填报志愿,只能选择自己所考的专项类别填报志愿(田径类,篮球、排球、足球类和体操、武术类),选择两个(含两个)以上专业方向填报,以第一专业方向为准进行投档。
(6)中职升学录取考生填报志愿时,不得跨类填报志愿,每个志愿同一院校只能选择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等8个类别中的一个类别进行填报,选择两个(含两个)以上类别的,以第一专业所对应的类别为准进行投档。
(7)藏文民语类考生可根据“双记总分”办法产生的两种总分成绩,考生结合考试成绩、本人意愿自行决定填报普通类高校或民语类专业高校志愿。
(8)高水平艺术团及高校专项志愿填报在本科一批高校专项招生段(H段)。符合条件的考生只能根据自身情况填报其中的一类志愿。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不填报志愿,根据前期各学校的录取结果直接投档。
(9)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在本科提前批(A段)填报志愿,同A段其他类别计划一起投档。
(10)强基计划入围考生可填报各批次志愿,但被强基计划录取后所填报志愿全部作废,不得参加其他各批次和类型的投档及录取。
(11)填报高职(专科)层次的定向农村医疗专项、定向培养军士、公安武警类、少数民族紧缺人才专项及精准扶贫专项等志愿的考生,在本科二批(L段)后按院校专业及计划性质类别单独设置填报页面,填报时间为:6月27日20:00至6月29日20:00。
(12)凡填报定向招生专业的考生,须根据招生院校的要求与招生院校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二)征集志愿
1.征集批次
除本科提前批次(G段)、本科一批(H段)、高职(专科)批S段等三个批次中3个段不实行征集志愿外,其他批次其他段均实施征集志愿。
2.征集次数及范围
本科提前批:
A段(征集1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B段、D段、E段、F段(征集1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含20分,下同)以内的考生。
C段(征集1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40分(含40分,下同)以内的考生,征集志愿时计划统一公布(不再分县(市、区))。
本科一批:
I段和J段同步征集1次,分段录取。I段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其中I段中省属院校民族班征集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内的考生(含40分,下同),预科、边防子女预科不降分;J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按征集后的志愿适当降分。
本科二批:
K段和L段同步征集,征集2次,分段录取。K段第一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中职升学考试相同),省属民族院校征集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内的考生,预科、边防子女预科不降分。L段第一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次按规定按志愿降分投档。
高职(专科)批:
P、Q段面向参照分数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征集一次。
R段征集2次,普通文理类征集参照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中职对口招生计划第一次征集后,如生源不足,可按相关规定在第二次征集时适当降分,降分幅度不超过20分。
体育、艺术类各批次各段征集1次志愿,征集志愿的具体实施办法按体育艺术类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征集志愿设置
征集志愿的志愿数量和投档录取方式与第一次填报志愿相同。为提高专项计划完成率,本科提前批B、C、D段征集志愿不再设置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时必须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填报系统将自动默认为服从专业调剂。
4.征集志愿时间
详见《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实施办法》。
5.征集志愿投档要求
实行平行征集志愿投档模式按院校计划缺额数的100%比例投档。
征集志愿后,原填报志愿作废,第二次征集后第一次征集的志愿作废,录取程序将按最新征集的志愿投档。
(三)组织分工
1.网上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的工作在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负责,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按照分工及职责负责具体实施。
2.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网上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的整体组织工作;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各县(市、区)志愿的网上填报工作,并及时传达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实时监控辖区内各县(市、区)志愿填报进度;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工作人员及考生的培训、实时监控辖区内志愿填报进度,提供网上填报志愿所需的网络环境。
(四)填报地点及网址
1.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主页是网上填报志愿的唯一官方网站,考生按志愿填报系统要求和提示登录页面进行志愿填报。征集志愿的网址与填报志愿的网址相同。
填报网址:https://www.ganseea.cn。
2.网上填报志愿对上网地点不作限制,考生可自行选择上网地点。
十、录取
我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一)录取时间
7月5日开始,8月20日结束。
(二)分数线公布
全省各批次各类别录取分数线将一次确定,一次公布。
(三)投档原则
1.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解释。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检查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2.高校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高校录取工作要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应主动与高校沟通和协调,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招生院校未经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册》未加盖省招委会录取专用章而被录取的考生,均属国家录取体制外招生,其录取结果无效。
各种特殊类型招生,须经过教育部网上招生录取系统,保证考生正常电子注册。
3.高校根据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教育考试院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并在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调档比例按照相关规定和高校协商意见执行调整,原则上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段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4.普通文理类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段)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即:由高考成绩总分加上全国性照顾政策分值后生成排序成绩,按排序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在对考生排序时,排序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
体育、艺术类投档原则按体育、艺术类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中职升学考试录取排序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总分、文化综合素质测试总分、文化综合素质测试语文。
(四)投档程序
1.提前批(A段、B段、C段、D段、E段、F段、G段),按照“段段清”原则顺序投档,先投A段,A段单独征集一次,再分别投B段、C段、D段、E段、F段,F段结束后,B、C、D、E、F段统一安排征集一次,最后投G段。
2.本科一批(I段、J段)、本科二批(K段、L段)、高职(专科)批(R段)投档时,先投放普通文理类、民族班,再投放其他类段。两类结束后同时征集,征集志愿仍然先投放普通文理类及民族班段,再投放其他类段。
3.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按考生志愿进行投档。
4.体育、艺术类投档程序按体育、艺术类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在本科一批I段模拟投档之前先投放资格合格、一本线上并填报志愿考生档案。在I段模拟投档结束后,高校根据入选资格考生投档成绩、试点高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和试点高校最终确定的模拟投档线进行录取,并在6小时工作时间内通过计划来源系统调入计划并完成录取。
6.本科提前批次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G段,如计划实施区域生源不足时,汉族考生在院校文理类批次控制线下5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在院校文理类批次控制线下8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藏区专项民语类本科计划在文理类民族线下8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
(五)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六)高校根据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并加盖省招委会录取专用章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领取纸质档案。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检查“三证”后,调阅核准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考生录取信息无误后,发给考生纸质档案,考生办理户籍迁移和报到注册等手续;高校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和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办理新生入学手续及户籍登记等手续。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执行。
由于网络传输、工作失误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协商妥善解决。
(七)为净化招生环境,排除外界干扰,招生录取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参加远程网上录取的高校,应提前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联络人等,加强通讯联络,使网上录取畅通无阻。
(八)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无计划招生,不得擅自录取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得先招生后审批,不得通过中介组织招生,不得乱发录取通知书。
(九)藏文民语类考生录取
藏文民语类考生,本科一批安排在本科一批其他类段(J段)录取,本科二批安排在本科二批其他类段(L段)录取。本科一批文理类民族线上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本科二批第一、二志愿生源不足时,在文理类民族线下8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
(十)民族院校、民族班录取
1.我省高校招生民族院校、民族班实行分列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及分数从高到低投档。
2.部属及外省省属民族院校、民族班按照我省普通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省属民族院校、民族班招收聚居少数民族考生计划按照我省民族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省属民族院校的不区分民族成份、散居少数民族和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族计划,执行我省普通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3.院校招收民族班对投档线有要求的,可根据院校要求参照最终模拟投档线设定院校相应类别的投档线。
4.省属普通院校民族班聚居少数及散居少数民族招生计划和省属民族院校聚居少数、散居少数、长期居住在民族地区的汉族以及不区分民族成份等招生计划均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以内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征集志愿也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以内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十一)预科生的录取
1.本科一批预科生招生录取安排在I段、本科二批安排在K段进行。
2.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最低分不得低于相应批次高校最终模拟投档分数线(控制线)下80分。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投档线参照普通类计划同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控制线),院校最终模拟投档分数线高于批次控制分数线的院校,按最终模拟投档线下80分内投档;未完成计划的院校,按批次控制分数线线下80分内投档。征集志愿后,仍按第一次最终模拟投档线(批次控制分数线)下80分内投档。
3.边防子女预科班。报考边防子女预科班的考生安排I段和K段录取。重庆大学、湖南大学安排I段录取,报考的考生须资格审核通过,且高考成绩须达到我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长春工程学院、西安邮电大学、西华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烟台大学安排在K段录取,报考的考生须资格审核通过,且高考成绩须达到我省本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60分。
(十二)定向生录取
定向生录取降分幅度按教育部规定执行。如招生院校在调档分数线(控制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征集志愿后仍不能完成计划时,可将定向计划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援藏定向按照教育部规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我省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线(控制线)下40分。
天津市援助甘南藏族自治州医学定向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上录取。
(十三)中职升学考试录取
1.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3〕7号)执行。中职升学考试与对应批次实行平行普通文理类考生同步投档录取,并参加相应批次征集志愿。
2.参加综合评价且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中职升学考试和高职院校单考单招。
(十四)保送生录取
保送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执行。已被录取的保送生,其录取信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同时省教育考试院将有关数据上报教育部备案注册。此类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不得填报志愿。
(十五)单独特殊类招生
部分高校单独招收的强基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空军招飞、民航招飞、外国语言文学(非英语)单独招生、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南华大学核类普通本科对口支援、职教师资、残障生、华侨、港澳及台湾籍学生等单独招生按教育部、有关部委及我省的规定执行。
(十六)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录取
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的招生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高〔2023〕1号)执行。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如已被招生院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再参加其他高校的录取。这类考生不得再填报普通高考志愿参加录取,如因考生填报志愿,造成重复录取不能进行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十七)民语类及对等培养录取
面向全省少数民族考生招生的“八协”对等培养计划列在院校相应批次的普通类及民族班段,计划单列,按平行志愿模式投档,执行相应批次的录取控制线。民语类及对民族成份和授课语言有要求的“八协”对等培养计划列在相应批次的其他类段,按“1+1”顺序志愿投档。
(十八)报到与注册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延期报到。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按生源所在省(区、市)分别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之内传报生源所在省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录取后确定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要及时和录取院校联系,避免招生院校网上注册学籍。如因考生上一年度录取后不报到而影响下一年度再次录取注册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凡按考生志愿录取的考生,如没有报到入学,下一年度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将其上一年度录取未报到情况向招生院校提供,若学校以考生诚信缺失不予录取,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九)根据教育部规定,所有高校本科层次的招生,一律不得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再进行补录或换录。
(二十)已被高职单独测试和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高考。
五、甘肃高考志愿平行志愿规则解读
甘肃是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时,计算机先后依次检索每个考生的志愿,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且有计划余额,即向该院校投档。
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根据志愿”的原则。即:在投档前先对上线考生按总分进行排序,再根据志愿逐个检索投档。有三个特点:第一“分数优先”,即分数名次号高的考生在同一批次,内填报的所有志愿先于成绩低的考生进行检索;第二“遵循志愿”,即对具体某一个考生进行投档时,排序在前的志愿先于在后的志愿;第三“一次投档”,即当某一个考生所填的所有志愿院校中一旦出现符合条件的志愿院校时,即向该志愿院校投档,剩余志愿将不再被检索。
同学们在填写志愿的时候,要注意各个志愿之间拉开梯度,每个梯度之间相差20左右为宜。因为我们在填写志愿时不可能知道本年的录取分数线。但是我们可以参考往年的录取分数线做比较,做出正确的选择。
六、甘肃所有大学排名一览表
1、甘肃本科大学排名一览表
全国排名 | 学校名称 | 总得分 | 省市 | 省市排名 |
39 | 兰州大学 | 60.801 | 甘肃 | 1 |
156 | 西北师范大学 | 38.001 | 甘肃 | 2 |
172 | 兰州理工大学 | 35.945 | 甘肃 | 3 |
197 | 兰州交通大学 | 33.981 | 甘肃 | 4 |
297 | 甘肃农业大学 | 26.181 | 甘肃 | 5 |
406 | 西北民族大学 | 20.034 | 甘肃 | 6 |
495 | 兰州财经大学 | 15.741 | 甘肃 | 7 |
535 | 甘肃中医药大学 | 14.264 | 甘肃 | 8 |
640 | 天水师范学院 | 11.153 | 甘肃 | 9 |
645 | 兰州城市学院 | 11.044 | 甘肃 | 10 |
664 | 河西学院 | 10.725 | 甘肃 | 11 |
666 | 甘肃政法大学 | 10.704 | 甘肃 | 12 |
758 | 兰州文理学院 | 8.887 | 甘肃 | 13 |
814 | 陇东学院 | 8.2 | 甘肃 | 14 |
858 | 甘肃医学院 | 7.495 | 甘肃 | 15 |
881 | 兰州工业学院 | 7.057 | 甘肃 | 16 |
953 | 兰州博文科技学院 | 5.85 | 甘肃 | 17 |
2、甘肃专科院校排名一览表
全国排名 | 学校名称 | 总分 | 地区 | 省内排名 |
208 |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 | 75.227 | 甘肃 | 1 |
228 | 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 74.242 | 甘肃 | 2 |
314 | 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71.33 | 甘肃 | 3 |
342 |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 70.656 | 甘肃 | 4 |
375 | 武威职业学院 | 70.101 | 甘肃 | 5 |
412 | 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69.384 | 甘肃 | 6 |
441 | 甘肃卫生职业学院 | 68.958 | 甘肃 | 7 |
498 | 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68.198 | 甘肃 | 8 |
592 |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67.058 | 甘肃 | 9 |
623 |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 | 66.668 | 甘肃 | 10 |
656 | 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66.377 | 甘肃 | 11 |
657 |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66.373 | 甘肃 | 12 |
661 | 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 66.347 | 甘肃 | 13 |
752 |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 65.593 | 甘肃 | 14 |
799 |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65.201 | 甘肃 | 15 |
930 | 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 64.089 | 甘肃 | 16 |
七、甘肃所有大学排名一览表
1、甘肃本科大学排名一览表
全国排名 | 学校名称 | 总得分 | 省市 | 省市排名 |
39 | 兰州大学 | 60.801 | 甘肃 | 1 |
156 | 西北师范大学 | 38.001 | 甘肃 | 2 |
172 | 兰州理工大学 | 35.945 | 甘肃 | 3 |
197 | 兰州交通大学 | 33.981 | 甘肃 | 4 |
297 | 甘肃农业大学 | 26.181 | 甘肃 | 5 |
406 | 西北民族大学 | 20.034 | 甘肃 | 6 |
495 | 兰州财经大学 | 15.741 | 甘肃 | 7 |
535 | 甘肃中医药大学 | 14.264 | 甘肃 | 8 |
640 | 天水师范学院 | 11.153 | 甘肃 | 9 |
645 | 兰州城市学院 | 11.044 | 甘肃 | 10 |
664 | 河西学院 | 10.725 | 甘肃 | 11 |
666 | 甘肃政法大学 | 10.704 | 甘肃 | 12 |
758 | 兰州文理学院 | 8.887 | 甘肃 | 13 |
814 | 陇东学院 | 8.2 | 甘肃 | 14 |
858 | 甘肃医学院 | 7.495 | 甘肃 | 15 |
881 | 兰州工业学院 | 7.057 | 甘肃 | 16 |
953 | 兰州博文科技学院 | 5.85 | 甘肃 | 17 |
2、甘肃专科院校排名一览表
全国排名 | 学校名称 | 总分 | 地区 | 省内排名 |
208 |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 | 75.227 | 甘肃 | 1 |
228 | 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 74.242 | 甘肃 | 2 |
314 | 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71.33 | 甘肃 | 3 |
342 |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 70.656 | 甘肃 | 4 |
375 | 武威职业学院 | 70.101 | 甘肃 | 5 |
412 | 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69.384 | 甘肃 | 6 |
441 | 甘肃卫生职业学院 | 68.958 | 甘肃 | 7 |
498 | 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68.198 | 甘肃 | 8 |
592 |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67.058 | 甘肃 | 9 |
623 |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 | 66.668 | 甘肃 | 10 |
656 | 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66.377 | 甘肃 | 11 |
657 |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66.373 | 甘肃 | 12 |
661 | 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 66.347 | 甘肃 | 13 |
752 |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 65.593 | 甘肃 | 14 |
799 |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65.201 | 甘肃 | 15 |
930 | 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 64.089 | 甘肃 |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