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企业不能简单地将其作为企业的分配制度,更不能将最低工资标准分成若干部分,以其中的一部分来计算加班费。那么2020年毕节最低工资有哪些调整政策呢,毕节最低工资没有多少钱呢,本文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毕节最低工资的相关最新消息。
1、毕节最低工资标准2020调整最新消息
为保障低收入职工基本生活水平,结合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9月18日,《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正式发布。同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同意,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贵州省度工资指导线正式发布。
调整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为:
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区:每月1790元;
二类区:每月1670元;
三类区:每月1570元。
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区:每小时18.6元;
二类区:每小时17.5元;
三类区:每小时16.5元。
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包含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珠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我省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本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于12月1日起执行。
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区域划分
(执行时间:12月1日)
度企业工资指导线
(一)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5%;
(二)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2%;
(三)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3%。
适用范围
工资指导线适用于我省境内所有企业(包括中央在黔企业)在岗职工的工资分配。
指导意见
(一)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本企业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与上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相当的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可按基准线确定。
(二)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较大,但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0%的企业,可按基准线至上线区间确定工资增长幅度。
(三)经济效益较好,但其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工资水平高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的企业,应按低于基准线确定工资增长幅度。
(四)经济效益大幅下降和亏损企业,可参照下线增长工资。亏损严重且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其工资可以不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各类企业在安排职工年度工资调整时,应参照工资指导线、同行业工资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按照《贵州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要求,与职工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理顺分配关系,完善企业内部职工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健全正常的职工工资增长机制。企业在确定工资增长时,应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岗位职工工资水平。同时,要妥善处理、合理确定企业经营者与职工的工资分配关系及收入比例,职工工资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的工资不得增长。
(六)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