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工资,是一项反映工资总体水平的指标,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它不同于每一个人的具体工资水平。那么2018年滁州平均工资水平多少,相信很多小伙伴想了解下关于2018年滁州最新平均工资,滁州人均平均工资数据分析 。看自己有没有为滁州的平均工资拖后腿。以下数据来源网络,具体2018年滁州平均工资水平请参考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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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滁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5273元,与2016年的61436元相比,增加了3837元,同比名义增长6.2%。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7264元,同比名义增长7.0%。扣除物价因素,2017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4.9%。
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居前三位的行业分别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84016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82214元,卫生和社会工作75463元,分别是全市平均水平的1.29倍、1.26倍和1.16倍。年平均工资列后三位的行业分别是农、林、牧、渔业36132元,住宿和餐饮业39559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2453元,分别为全市平均水平的55.4%、60.6%和65.0%,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是2.33。
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 |||
单位:元,% | |||
行 业 | 2017年 | 2016年 | 名义 增长率 |
合 计 | 65273 | 61436 | 6.2 |
农、林、牧、渔业 | 36132 | 33525 | 7.8 |
采矿业 | 71500 | 65421 | 9.3 |
制造业 | 63013 | 60680 | 3.8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70713 | 64779 | 9.2 |
建筑业 | 49080 | 50354 | -2.5 |
批发和零售业 | 49198 | 44124 | 11.5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48877 | 48893 | 0.0 |
住宿和餐饮业 | 39559 | 36648 | 7.9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82214 | 72303 | 13.7 |
金融业 | 74182 | 72663 | 2.1 |
房地产业 | 66074 | 76918 | -14.1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42453 | 38529 | 10.2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60593 | 55300 | 9.6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50469 | 43652 | 15.6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65138 | 58118 | 12.1 |
教 育 | 72687 | 66559 | 9.2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75463 | 66391 | 13.7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56925 | 62518 | -8.9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84016 | 74353 | 13.0 |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国有单位73309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1.12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是其他内资单位50481元,为全市平均水平的77.3%。
城镇非私营单位分登记注册类型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 |||
单位:元,% | |||
登记注册类型 | 2017年 | 2016年 | 名义增长率 |
合 计 | 65273 | 61436 | 6.2 |
国 有 | 73309 | 66027 | 11.0 |
集 体 | 66811 | 61270 | 9.0 |
股份合作 | 67868 | 62220 | 9.1 |
有限责任公司 | 54183 | 54621 | -0.8 |
股份有限公司 | 62684 | 59560 | 5.2 |
其他内资 | 50481 | 50527 | -0.1 |
港澳台商投资 | 67010 | 65309 | 2.6 |
外商投资 | 58832 | 54382 | 8.2 |
滁州市滁州
滁州市 滁州市统计局
2018年5月28日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各类法人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就业人员。
在岗职工是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为准确反映行业用工情况,从2011年起,将在岗职工中的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了单独统计。
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在岗职工以外,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从本单位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具体包括:非全日制人员、聘用的正式离退休人员、兼职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以及在本单位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方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个人所得税、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平均工资=报告期工资总额/报告期平均人数图片
2.统计范围
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单位。工资统计是统计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城镇非私营单位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
4.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