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何时何地,工资都是人们最关注的话题,关于最低工资标准基本每一年都会有所调整,那么江西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呢?身在江西的你最低工资上调了吗?高考升学网为你整理以下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江西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上调150元
据江西省政府网站2017年11月2日消息,江西省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综合考虑江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物价指数、低收入劳动者的生活状况和区域之间收入分配差距等因素,将最低工资标准原四类区域缩减为三类区域。
将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域由1530元/月调整为1680元/月,二类区域由1430元/月调整为1580元/月,三类区域由1340元/月调整为1470元/月。
同时,提高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将一类区域由15.3元/小时调整为16.8元/小时,二类区域由14.3元/小时调整为15.8元/小时,三类区域由13.4元/小时调整为14.7元/小时。
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继续包含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综合考虑江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物价指数、低收入劳动者的生活状况和区域之间收入分配差距等因素,将最低工资标准原四类区缩减为三类区域,将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域由1530元/月调整为1680元/月,二类区域由1430元/月调整为1580元/月,三类区域由1340元/月调整为1470元/月。同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将一类区域由15.3元/小时调整为16.8元/小时,二类区域由14.3元/小时调整为15.8元/小时,三类区域由13.4元/小时调整为14.7元/小时。
目前南昌8区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为1680元/月。新建区、南昌县最低工资实行第二档,为1580元/月,进贤县、安义县实行第三档,最低工资1470元/月。江西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出现不同程度上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