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评价

2020年机关党员民主评议自我评价(精选篇)

发布时间:2023-09-19 00:25:50

2016机关党员民主评议自我评价【1】

  本人回顾自己一年以来的工作,现对照评议标准作如下自我评价:

  一年来,在分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扎实工作、廉洁自律;时刻牢记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武装自己的头脑;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和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严格遵守“四项纪律”“八项要求”“三个不得”,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做好“五个带头”。

  通过对上述理论和政策的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将其应用到实际的工作当中去。作为一名基层执法人员,必须要有责任心,要有服务意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群众利益无小事。在这个岗位上,我想首先我要增强自身的责任意识,这是做好本职工作的首要前提。有压力才会有动力,有紧张感才会有紧迫感,所以,我既然做了,就必须做好,必须对上级领导的信任负责。一年来的工作证明,领导和同事们对我的工作还是十分支持的,这样的支持和帮助使我在紧张的工作中找到了自我,让我时刻鼓励自己不能放弃,哪怕加班加点也要把工作做好,把全局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自觉地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

  工作当中,经常检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结合我局的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做好执法工作,不断地向群众宣传城管执法的工作性质;平时刻苦学习业务知识,锻炼业务能力,努力做到依法行政、执法为民。

  不足之处:

  一、学习上,缺少对马列主义理论的系统学习。

  二、实践中,还存在经验不足的现象,有些事情做起来心有余而力不足。

  今后的努力方向:

  1、能够认真执行党的组织制度和纪律,强化党性党纪观念,严守党纪、政纪、国法,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令行禁止,依法行政,严格把关,秉公尽责,廉洁自律,不断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服务于地方经济的发展。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竭尽全力做好本职工作,遵纪守法,不能做的事情坚决不做,时时处处以法律法规约束自己,牢记自己肩上的责任。

  综上所述,一年来,尽管自己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和不足,但我认为,自己的思想本质是好的,缺点和不足通过自己的努力也是一定能够克服和改正的。因此,根据“四对照四看”的评议要求,我认为自己属于合格党员。

  2016机关党员民主评议自我评价【2】

  回顾自己一年来所做的工作,对照党章和党员评议标准要求,我感到自己的精神状态应该说是良好的,工作作风应该说是务实的,思想观念应该说是能够与时俱进的。

  一、理想信念方面。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带头学习方面。能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能自觉参加开展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能勤奋学习科技文化、经济法律等各方面的知识及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三、争创佳绩方面。在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幸福花都等中心工作中,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科学发展谋在前、立足岗位干在前、关键时刻冲在前、创先争优赶在前;积极履行自己提出的承诺事项,在自身岗位建功立业。

  四、服务群众方面。能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自觉维护干部职工的利益;带头强化服务意识和执行意识,在提高服务水平和执行力上作表率。

  五、带头遵纪守法方面。能严格遵守党章,遵纪守法,做到干净干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做好表率,勇于同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作斗争。

  六、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能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坚持求真务实,牢记“两个务必”;带头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道德规范,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了表率作用。

  反思自己一年来的工作,在上述各方面虽然取得不少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学习上,缺少对马列主义理论的系统学习。

  二、工作上,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还不够,不能及时、全面地了解基层的情况。

  三、实践中,工作上创新精神不够,有些事情做起来心有余而力不足。

  上述这些缺点和不足,有待自己今后克服和改正的。

  综上所述,根据的评议标准的要求,我自评为合格中共党员。

  【延伸阅读】

  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民主评议党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是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过苛过高要求。既要坚持党员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

  二是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发扬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其申辩。

  三是坚持平等的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老党员,还是新党员,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严格要求,一视同仁。谁不具备党员标准、不起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谁就是不合格党员;谁违反了党的纪律,谁就应当受到党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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