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

2024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务用车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3-08-17 07:07:03

根据《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怒江州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督查方案的通知》(贡政办发[2013]82号)和《云南省2013年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文件相关要求,我中心对公务用车处置、采购状况进行认真自查自纠,现将自查状况汇报如下:

一、公务用车转让状况

自2012年12月底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以来,我县用心推动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产权交易等项目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

公务用车处置流程为:进场交易(转让方需提交:机构代码证、资产转让申请、资产处置批复、资产评估报告、资产处置申请表、产权证明、资产转让方案)、与中心签订委托协议、发布转让公告、征集到两个以上意向性受让方、采取拍卖或招投标方式转让(若只征集到一个意向性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签订交易合同、发布成交公告。

自成立至2013年6月30日,我中心共受理各类公务用车处置3项,交易金额为6。5万元。其中:小轿车1辆2。25万元;越野车2辆4。25万元。

我中心制定了产权交易流程,明确了从申请交易到交易进行以及交易后的资料存档等各环节,严格把关处置前置准备,转让方具备所有进场材料才与中心签订委托协议,办理处置事宜,透过交易全过程的规范化操作来确保交易结果的公平公正。

二、公务用车采购状况

我县政府采购实行“管采分离”的管理模式,即“监、管、采”三分离的管理模式,具体为: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制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县财政局设立的政府采购管理股,负责采购项目的审批,交易中心负责具体采购事项。

公务用车采购流程为:入场(州公车办批复,财政部门审批表,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购车款到账凭证),与中心签委托协议书,发布采购公告,开标评议,确定供货商,发布成交公告,签发中标通知书。

自成立至2013年6月30日,我中心共受理公务用车采购8项,共采购11辆车,采购金额为249。76万元。其中,越野车8辆共201。92万元,小轿车2辆共41。46万元,五菱面包车1辆6。38万元。

中心在组织实施公务用车采购的整个过程中,始终把规范采购程序放在第一位。一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政府采购的法规规章等,确保了采购程序的规范有序;二是需备齐州公车办同意购车的批复和财政部门批复、其他进场材料才予以同意进场交易;三是统一制定招标文件的基本资料,再根据具体采购项目确定招标文件的具体资料,确保招标文件合规、合理;四是主动与采购人联系和沟通,充分倾听采购人的意见和推荐,确保了采购目的的实现;五是坚持把好资格审查关,根据不一样项目的类型,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有效确保了招标采购的成功率。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第一,我县交易中心起步晚,相关制度和规定还不完善,交易程序不够规范。办公条件和设备滞后,难以适应工作发展的需求。

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自查报告3篇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自查报告3篇

第二,有些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职能认识不到位。在实际工作中,少数部门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导致规避招标、化整为零等现象的发生,未能起到节约财政资金、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的作用。

第三,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工作人员都未理解过系统的培训和学习,工作中难免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对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政策等依据的学习不到位,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第四,中心编制不足。目前,我县交易中心只有5个编制,工作人员全部到位,但由于工作任务繁重,工作人员严重不足,部分工作人员身兼多职,工作精力分散,对全面开展好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第一,加强对外宣传力度。加大对交易中心交易项目等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进场交易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的宣传,使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交易中心的职能和工作机制有更好的了解,进而支持交易中心工作的开展。

第二,加强制度和队伍建设。严格执行中心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工作纪律。加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综合潜力和整体业务水平。

第三,加强网络信息化建设。加强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建设,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将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上发布,保证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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