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

2024年个人廉洁从业自查报告十篇

发布时间:2023-09-15 02:47:21

廉洁从业的自查报告范文(一)

  在总行纪检监察部的安排下,为进一步推动行业反腐倡廉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我对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自查,本人进行认真的总结,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按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我高度重视,开展专题学习,并利用机会反复学习,加强自我的思想教育,提高反腐倡廉自觉性,提高廉洁自律的意识,使我体会到该《若干规定》、《若干准则》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性,是新形势下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和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的一项重要制度和指导性文件。

  我认真学习《若干规定》、《若干准则》、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诚实守信、维护企业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要求我必须勤政廉洁,积极工作,团结同事,不辜负党和人民赋于的权力。

  二、正确树立廉洁从业观。

  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彻实落实好《若干规定》、《若干准则》,加强自身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阶段为契机,对近年来工作进行认真分析查找自身在廉洁从业方面的薄弱环节,并按照自治区纪委、国资委和监察部的部署,认真开展“五查五看”自查自纠的工作,同时按照《若干规定》、《若干准则》的要求。

  结合我行业务实际,按照我行制定的《信贷岗位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十不准”》从工作纪律、财务纪律、保密纪律、操作纪律等多个方面明确自己的行为规范,并结合《若干规定》、《若干准则》仔细对照自查如下:

  (一)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

  1、无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2、无违反规定办理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破产、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事项;

  3、无违反规定投资、融资、担保、拆借资金、委托理财、为他人代开信用证、购销商品和服务、招标投标等;

  4、无未经批准或者经批准后未办理保全国有资产的法律手续,以个人或者其他名义用企业资产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入股、购买金融产品、购置不动产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活动;

  5、无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进行违反国家财经纪律、企业财务制度的活动;

  6、无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决定本级领导人员的薪酬和住房补贴等福利待遇;

  7、无未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捐赠、赞助事项,或者虽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但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决定大额捐赠、赞助事项;

  8、无其他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

  (二)忠实履行职责。

  1、个人未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2、无在职或者离职后接受、索取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物质性利益;

  3、没有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以及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4、没有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以其他委托理财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

  5、没有利用企业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消息、商业秘密以及企业的知识产权、业务渠道等无形资产或者资源,为本人或者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6、没有未经批准兼任本企业所出资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或者经批准兼职的,擅自领取薪酬及其他收入;

  7、没有将企业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佣金、礼金,以及因企业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奖励的财物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

  8、没有其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本企业利益的行为。

  (三)正确行使经营管理权,防止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行为的发生。

  1、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没有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2、没有将国有资产委托、租赁、承包给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

  3、没有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4、没有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5、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没有投资或者经营的企业与本企业或者有出资关系的企业发生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经济业务往来;

  6、按照规定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7、无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在与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投资入股,或者在上述企业或者机构从事、代理与原任职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8、无其他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行为。

  (四)勤俭节约,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职务消费。

  1、无超出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备案的预算进行职务消费;

  2、无将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费用列入职务消费;

  3、无在特定关系人经营的场所进行职务消费;

  4、按照规定公开职务消费情况;

  5、无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6、无在企业发生非政策性亏损或者拖欠职工工资期间,购买或者更换小汽车、公务包机、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设备等;

  7、无使用信用卡、签单等形式进行职务消费,不提供原始凭证和相应的情况说明;

  8、无其他违反规定的职务消费以及奢侈浪费行为。

  (五)加强作风建设,注重自身修养,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

  1、无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职务、职称、待遇或者其他利益;

  2、无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3、没有默许、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的职权和地位从事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活动;

  4、无用公款支付与公务无关的娱乐活动费用;

  5、无在有正常办公和居住场所的情况下用公款长期包租宾馆;

  6、无漠视职工正当要求,侵害职工合法权益;

  7、未从事有悖社会公德的活动。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分析自查后,我更加清楚的认识《若干规定》、《若干准则》的重要性。我在工作、生活中有些方面还做的不够:一是针对性地学习不够,由于思想教育的针对性不强,在业务工作中,职能不能够得到充分发挥;二是创新意识不强;三是对职工的关心不多。

  在今后工作中,我将持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学习,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提炼群众经验,强化学习研究,完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自身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廉洁从业的自查报告范文(二)

  根据局纪委《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本人认真学习xx“七。一”讲话精神和《廉政准则》。通过学习,我深深地认识到,《廉政准则》就是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的标尺,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指南。

  我们党员干部自身在学习的过程中不但要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同时对照《廉政准则》做好他律,监管好我们身边的人。经过廉洁从政教育活动和自身的学习,在思想认识上有一定的提高,现将自己对照“八个严禁”、“52个不准”,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方面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做到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科学,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

  一是讲学习。根据客观实际需要,不断丰富和充实自己。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教育、法律、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在学习各种理论知识的同时,十分重视党纪政纪条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与个人修养。克服自我满足,厌学浅学甚至不学的情绪,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

  自觉培养自己成为对党、对国家和人民忠诚的好干部。二是讲政治。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纪律和政治敏锐性。三是讲正气。继承和发扬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事业中形成的好传统、好作风,坚持同歪风邪气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廉洁自律,洁身自好,不谋私利,一身正气,为干部员工做好表率。

  二、有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做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一是正确用权。作为公司班长,做到了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利,淡化“官念”和权欲,用平常心看待官位,用责任心看待和运用权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二是以节制欲望。从不谋取非法利益,不贪吃喝、不贪钱财、不贪享乐、不贪名利,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工作。艰苦朴素,俭以养德,保持了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情操。

  三是防微杜渐。时时刻刻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力争做到大事不糊涂、小事不马虎。追求党性和道德修养的更高境界。四是表里如一。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自觉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衡量、约束自己,没有人前一套、人后一套,做到了严格自我监督。

  三、严格遵守“八个严禁”和“52个不准”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

  在工作中,我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做到了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没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奉公守法,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做到了讲究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严格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培养和提高“三种能力”,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规范着自己的岗位行为。

  四、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政治坚强,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人。

  没有出现以下行为: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条例、条规;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为亲友牟利;对职工吃、拿、卡、要,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等。

  自己虽然在廉洁从政方面做了很多努力,对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标准,对照上级组织的要求,对照广大员工的热切期望,我清醒的认识到自己还有很大的差距与不足。一是学习不够。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的学习不系统,缺乏对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的把握。缺乏创新精神,开展工作稳重有余而闯劲不足。

  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下基层也是陪领导去的多,自己主动去的少,到困难多、矛盾多的地方去的少,到员工群众中去调查研究的少、了解掌握的第一手材料少。

  今后要发扬成绩,改正缺点。一是做到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了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力、政治鉴别力和政策水平,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夯实自身的思想基础,增强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

  二是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正确对待地位、名利、权力,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少琢磨组织上给了我什么,时刻想着我为党和人民做了什么,做到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三是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不徇私情,珍视和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以律己,不搞以权谋私。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强化廉政自律工作。虚心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95%的人继续看了

其他人推荐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