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强调的“教育实践活动越往后,越要坚持标准”的要求,把整改工作列入我院工作重要议事日程,集中力量、时间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干警和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切实抓好建章立制,加强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公正、廉洁、高效司法,为加快转型跨越,推动强县富民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总体目标要求。通过整改,使全院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模范遵守各项政治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的六项措施》,全面解决现有的“四风”问题,切实改进审判工作作风,引导全院干警坚定理想信念,模范遵守各项政治纪律,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为民意识不断增强,工作作风不断转变,清廉形象有效树立,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班子的领导能力和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执行上级政策不到位。表现在落实上级政策有偏差,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情况。如在我县开展的“开门办公、服务群众”活动中,片面强调安保,没有实现群众随时可以找法官面谈。缺乏有效的执行力,令行禁止不到位。对过来我院一些违反纪律的现象和苗头,因为怕影响单位稳定和中心工作任务,追究责任不彻底、问题处分不到底。
2、执行组织纪律不严格。表现在政治警惕性不高,对危害司法形象的行为“失声”,没有及时制止传播不实小道消息、在网上造谣中伤等损害党和国家司法形象的行为;政治建设重视不够,对干警不良思想倾向“失察”,没有及时发现和教育少数党员干部出现的精神懈怠、脱离群众等不良倾向;政治观点有所偏激,对一些社会负面现象“失言”,发表一些不当言论。
3、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够。一是存在临时动议情况,导致一些决策事项过于仓促,不完善。如去年招录新干警时,因为仓促间没有细致考虑,导致今年单位多岗位缺人。二是思想存在片面性,个别班子成员对民主集中制没有理解透彻,注重在自己分管工作的权威,听取意见不主动、不虚心。三是征求意见范围较狭窄,多是来自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部门的领导,来自群众的意见较少。如近几年我院按照上级的要求不再召开公捕公判大会,一些群众对此有意见。
4、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不强,存在被动作为现象。认为法院是审判机关,应区别对待、特殊照顾,有等、靠、要思想,主动作为不够。如在办理涉及我县旧城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的案件中,过于求稳,满足于被动完成司法程序,不敢提前介入。
5、维护班子团结不力,过于看重分管部门利益,存在自私的思想。个别班子成员把分管的工作看得过重,遇到研究问题时,着重从分管部门利益考虑。如在开人事调整会议时,都想将表现好的年轻人划到自己分管部门。
6、调查研究仍有走马观花现象。主要是综合性调研少,专项性调研多。如今年我院为汇报民事审判工作,下基层调研仅限于有针对性的目的,因此对除了民事审判工作以外的群众的利益需求并没有完全掌握。
7、厉行勤俭节约仍需常抓不懈。比如有的同志白天上班有时还要开灯、下班后又忘记关灯,空调温度低至十几度,洗手后不关水等,浪费严重。
8、督促检查落实不到位,存在违规行为。在执行规定中对中央和上级的决策部署精神领会不透,认为基层干警办案挺辛苦,只要案子办好了,吃点、喝点不是大事,没有严格监督落实规定,极个别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倒霉的事不会落到自己身上”。如2012年,省高院在我院明查暗访中发现8名干警违规。
9、政绩观偏差,急功近利。急于改变麻阳法院多年在全市绩效考评中排位不高的现象,忽视长远的规划安排。提出“一年保稳定、二年打基础、三年上台阶”的争先进口号,把思路当成绩,忽视了对法院工作长远的规划安排。
10、脱离实际,片面追求政绩。没有考虑麻阳与其他发达县市之间的地域差距现实,一心争先进、创政绩,如在我院两庭建设中,一心想把岩门法庭建成怀化的样板法庭,求大求全,但却负债较多。
11、存在新“官”不理旧事的现象,政绩观不当。对工作中搞得好的审判管理、数字法院建设紧抓实抓,造“典型”、出“经验”,但对遗留的涉诉信访、审判大楼建设负债等老大难问题,关注相对较少,给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相对较少。
12、窗口服务流于形式,便民举措不细。有些措施不细致,导致涉诉群众出现“多头跑”现象。如我院曾想解决当事人到银行预交诉讼费用来回跑的问题,但因为涉及的单位和程序太复杂,没有办成,群众起诉缴费不方便。
13、作风漂浮,重部署轻落实。建立名目繁多的台账资料,但是为基层、对群众的服务不多,如过去对岗位目标管理搞出许多评分标准,却缺乏检查指导和督促问责,没有达到促进案件质量提升、案结事了的预期效果。
14、文山会海,不求实效。对各项活动一味图快、求数量,不联系实际,照搬照抄,直接套转,造成会议频繁,发文普遍,比如去年平均一个月要开3、4次会、发3份文,基层法庭的同志疲于往返参会,影响办案。
15、疏远群众,脱离基层。埋头日常工作,不关心群众,对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掌握不够,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被动解决多、主动化解少,如大桥江乡舒某因法院没有满足他的要求到北京上访,产生不良影响。
16、极个别庭室存在接受请吃现象。前些年有极少数干警在办案过程中有要求报销费用、请客吃饭的现象。如2011年,满某某等人在申请房地产评估当日,安排评估人员和维持秩序干警吃饭,后党组责令责任人退还用餐费,并给予警告处分。近两年,没有收到当事人这方面的反映。
17、衙门作风,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主要是涉诉群众对我院严格的安保措施有意见,加之少数干警对来访群众态度随意,高兴时就接待,不情愿时就借口在外办案避而不见,给群众留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好印象。
18、部门利益至上,执法办案挑肥拣瘦。考虑问题强调部门或庭室利益,在工作中避重就轻,对一些难处理、无利益的复杂案件则相互推诿扯皮。如向公安机关推脱一些伤害类、证据不足的刑事自诉案件。
19、官气十足,官本位思想严重。在下属面前有发脾气、抖威风的现象,忽视了带头和表率作用。遵守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不好,对自己不严,影响了干警对党组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20、慵懒散拖、精神懈怠,对涉诉信访工作有畏难情绪。个别信访包案领导精神懈怠,存在较大心理压力,信访工作推不动。有时为了不产生新的信访问题,对一些案件不敢直接下判,长期进行调解,导致时效性缺失。
21、因循守旧,创新和进取精神不足。在处理新类型案件和新的社会矛盾时,凭经验抓工作,缺乏开拓创新精神,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创新性不够。如我院在“深化司法改革、开展质效双优”竞赛活动中办案效率不高。
22、推诿扯皮,对影响群众利益的事情不敢负责。执行法律规定较为死板,遇到矛盾时,以不符合法律规定为由,将责任推到其他部门。如城北停车场购房户办理“两证”的事,因在法律程序上符合规定,就推到国土和房产部门。
23、贪图安逸,不思进取。工作中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创先争优意识不强,勇争先进的意识不牢,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有泄气的情绪。
24、讲特权,违规用车、超标用房。在八项规定出台前,节假日偶有使用公车办私事、接送到家等情况,院领导的办公用房有超标现象,年初虽然做了整改,但仍需引以为戒。
25、好面子,讲排场,造成铺张浪费。前几年迎来送往较多,超规格、超标准接待,陪吃较多,今年虽控制和降低接待标准,但仍存在浪费。
26、律己不严,存在挥霍公款现象。比较讲人情,在八项规定出台前,对一些重要的公务接待,觉得麻阳条件差,存在到其他地方去接待的现象。
27、办事效率低,没有及时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因法院办案条件、办案力量的限制,加之有的办案人员机械适用法律程序规定,有些案件不能及时办结,群众对此有意见。
28、惠民政策走样,对涉诉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去年通过财政预算安排20万元,对21名困难申请人进行司法救助,但因为人多钱少,不能完全解决当事人的困难,如张某龙,包括执行到位标的和司法救济,目前还没有拿到赔偿款的一半。
29、不关心群众,为民司法意识不强。对待群众不够热情,虽然公开了司法流程,但对有些具体流程解释不到位,窗口设计没有全面考虑服务对象,特别是没有充分考虑残疾人、有精神障碍的人等特殊人群的需要。
30、服务不主动,执行难问题解决不好。一些积案执行不到位,当事人赢了官司,实际权益却迟迟得不到兑现。
31、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建设不到位。主要精力放在抓审判工作上,对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力度不大、抓党内组织生活不严,导致极个别党员的思想觉悟涣散,最终违法违纪。在本次支部组织生活会中,有党员提出了基层党组织活动开展不够多,示范作用发挥不够实,比如院里一个季度才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部分党员意见很大。
三、整改措施
强化领导带头整改,坚持党组班子带头,对所有的整改措施由党组书记、院长杨立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各班子成员严格履行班子整改责任,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1、加强思想理论武装,确保政令畅通。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认真真地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和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保持政令畅通意识,狠抓对上级部门和当地党委政策的落实,坚持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责任领导:张小恒。责任部门:院政工室。整改时限:10月底完成制度建设,长期坚持。
2、严格执行组织纪律。领导班子在大是大非面前要不含糊,保持敏锐的政治嗅觉和政治警惕性,对一些违背政治纪律的行为缺乏要从政治上进行有理、有力、有节的斗争,对网上谣言要迅速反应,制止得力,对新形势下加强法院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保持足够的重视,处置得当,领导班子要以身作则,坚持政治观点明朗,旗帜鲜明的维护党的形象。
责任领导:廖建军、张小恒。责任部门:院纪检监察室、政工室。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完善班子决策程序和机制。坚决贯彻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研究,团结协作、共谋发展,形成既有集体领导,又有个人分工负责,既有明确职责,又有积极主动配合的良好氛围,增进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理解、支持和团结,保证班子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责任领导:全体班子成员。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牢固树立为大局的意识。继续深入贯彻怀化市中院制定的《关于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在工作中自觉把履行审判职责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主动谋划法院工作,提高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针对性,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责任领导:田林峰。责任部门:全院各庭室。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5、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制度。确保每年开展1次高质量、高标准的党内民主生活,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上、作风上、工作中存在的缺点、错误,真诚而又严肃地提出批评,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增强班子的团结,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
责任领导:张小恒。责任部门:院政工室。整改时限:10月底完成,长期坚持。
6、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掌握群众诉求。确保党组每人每年带队下基层调研不少于4次,在乡镇、农户家住宿不少于6天,与基层同志和群众一起同甘共苦、推动落实,着力解决“下基层沉不到底、调查研究少,蜻蜓点水走马观花”问题,集中力量帮助基层理清工作思路、坚定发展信心,力所能及的为普通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责任领导:全体班子成员。整改时限:10月底完成,长期坚持。
7、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反对铺张浪费。大力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观念,加快形成崇尚节俭、反对浪费的制度和舆论环境。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材料印制和现场会议成本。
责任领导:段少书、廖建军。责任部门:院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整改时限:年底见效,长期坚持。
8、继续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确保落实。坚持将执行有关规定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并结合审判工作实际进行考核。成立专门的督促检查领导小组,每月进行一次督查,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规定,保证规定顺利落实。
段少书、廖建军。责任部门:院纪检监察室、办公室。整改时限:9月底见效,长期坚持。
9、破除急功思想,树立科学的政绩观。针对我县司法改革中的问题,破除短期思想,树立长远发展意识,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思路,科学谋划,提质发展,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事,走出一条又好又快的科学发展新路子。
责任领导:张小恒。责任部门:院政工室。整改时限:年底见效,长期坚持。
10、完善集体学习制度,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全年确保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30天以上,各班子成员自学200个小时以上。班子成员要结合分管工作,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政策制度进行宣讲,提高干警学习的广度和深度,切实解决领导和干警中存在的脱离实际的政绩观偏差问题。
责任领导:全体班子成员。整改时限:年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11、切实解决遗留问题,树立正当的政绩观。加强宗旨教育,树立正确的工作思路,除了要继续抓好我院的特色工作以外,对遗留的涉诉信访、审判大楼建设负债等问题,要确定一名院领导负责,组成专门的工作组,通过行之有效的方式,深入体察民意,凝聚民心,加大工作力度,切实予以解决。
责任领导:黄键、段少书。责任部门:院立案庭、办公室。整改时限:年底见效,长期坚持。
12、健全便民机制,提高窗口服务质量。继续推进立案大厅窗口标准化建设,简化立案手续,强化材料收转、案件查询、咨询答疑等一站式服务,推广电话预约、网上立案等举措。开展适应农村的特色便民服务,加强法庭与派出所、司法所、村组织的联系,配合社区“网格化管理”,提前介入纠纷调解,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完善假日法庭、工地法庭、巡回审理做法,方便群众诉讼。
责任领导:黄键、舒杰。责任部门:院立案庭、各基层法庭。整改时限:10月底见效,长期坚持。
13、树立重实效的观念,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建立制度制定与效用评估机制,每年对现行制度进行梳理和完善,不适用的制度废止,不完善的制度进一步完善;二是建立督察机制,成立由政工室、监察室、办公室等部门组成的督察组,明确督察任务,抓好落实,提高工作执行力,并把监督检查结果与年度考评干部挂起钩来。
责任领导:廖建军、张小恒。责任部门:院纪检监察室、政工室。整改时限:10月底完成,长期坚持。
14、牢固树立求真务实观念,多做事、不空谈。进一步精文减会,改进会风文风,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条件和现代通讯方式,积极探索创新高效传达贯彻会议文件的方式,以更加求真务实的态度和实实在在的行动服务群众,杜绝“文山会海、空话套话”问题的产生。
责任领导:全体班子成员。整改时限:10月底见效,长期坚持。
15、增强公仆意识,拉近群众距离。继续推行“院长接待日”制度、加强立案大厅建设,坚持院领导下访包案督查制度和信访接待制度,健全完善群众工作机制。对群众反映的困难,在不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相悖的情况下能优则优,能宽则宽,尽心竭力给予帮助。
责任领导:黄键。责任部门:院立案庭。整改时限:10月底见效,长期坚持。
16、加强党风廉政工作,杜绝接受请吃现象。明确职责、权限,形成责任明确、考核到位、追究有力的责任体系,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严格执行廉政监察员、法官任职回避、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防止利益冲突等制度规定,杜绝法院办案的利益驱动行为,对巧立名目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和接受请吃等现象,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绝不手软,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责任领导:廖建军。责任部门:院纪检监察室。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7、增强主动作为,改变衙门作风。针对部分当事人反映我院安保过严的情况,进一步完善安检和接待制度,公开所有法官联系号码,要求接到约见电话的法官必须及时接待,消除群众的距离感。今年要开展6次以上“送法进企业、送法进课堂”等活动,定期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调解,设身处地为群众排忧解难。
责任领导:舒杰、段少书。责任部门:院办公室、民一庭、民二庭、基层法庭。整改时限:年底见效,长期坚持。
18、加强监督管理,杜绝选择性执法。制定和完善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兑现承诺制、工作督查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开展爱岗敬业、党性党纪、正面示范和反面警示教育,对起诉到法院的案件,不得挑肥拣瘦,符合规定的必须立案处理。院审务督察组每月就该问题要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确保群众利益得到及时保障。
责任领导:廖建军。责任部门:院纪检监察室。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9、深化司法公开,消除官本位主义。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下,主动向县委、人大报告法院工作,及时办理好建议和批评意见,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落实最高院关于深化司法公开的要求,全面建设三大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确保裁判文书上网率达100%、审判执行信息公开率100%,消除官本位主义,增强司法民主。
责任领导:段少书。责任部门:院办公室。整改时限:年底完成司法公开任务,长期坚持。
20、勇于担当,加强涉诉信访化解。牢牢把握司法为民这条主线,勇于担当,依靠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继续开展领导干部接访、法官带案下访、巡回接访等做法,对信访案件的回访率要达到100%,20件信访积案全部化解。对有可能赴省进京的上访人员落实“三定一包”责任制,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稳控工作。按照“维稳先维权”的要求,对确有错误的信访案件,敢于面对,依法纠错,对无理上访、缠访和闹访的,坚决按照《信访条例》依法处置到位。
责任领导:黄键。责任部门:院立案庭。整改时限:10月底完成息访任务,长期坚持。
21、开拓创新,加大司法保障力度。面对新类型案件和新的社会矛盾,树立正确的创先争优思想,围绕县委实施“四大战略”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涉诉问题的前瞻性研究,努力创新,开拓进取,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对社会秩序的规范、促进和保障作用,加大司法保障力度,着力服务经济转型升级。
责任领导:田林峰、黄建、舒杰。责任部门:各业务庭室。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2、敢于负责,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立足审判工作实际,努力改变单纯坐堂办案、闭门办案、机械司法的做法,对文化不高的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诉讼指导、法律释疑,对举证困难的当事人,主动依职权调查,尽力查清事实真相,保障弱势群体利益,合法、合理处理各种纠纷,更加积极有效地回应群众的关切和需求。
责任领导:舒杰。责任部门:民一庭、民二庭、基层法庭。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3、强化能力培训,促进干警工作积极性。深入查找并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标准,不断提升工作成效。对干警实施轮岗制度,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质能力和业务水平。开展岗位大练兵,对书记员的庭审速录能力、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进行培训,促进干警工作积极性,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责任领导:张小恒。责任部门:院政工室。整改时限:底见效,长期坚持。
24、加大廉政建设力度,杜绝特权思想。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御资产阶级思想和腐朽生活方式的侵蚀,提高思想境界,更加严格地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遵守《车辆管理规定》等制度,确保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不超标,杜绝特权化思想。
责任领导:段少书、廖建军。责任部门:院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整改时限:10月底见效,长期坚持。
25、强化监督意识,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执行我院新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意识,将外部财政部门监督和内部本院纪检监察专项督查结合起来,将所有公务接待纳入督查监管范围,杜绝超标准接待和异地接待现象。
责任领导:段少书、廖建军。责任部门:院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整改时限:年底见效,长期坚持。
26、严格公款管理,构牢遵规守纪防线。规范办公用房分配管理,完善会议管理、发文管理、公务活动管理等单项管理制度,明确细化标准、规范审批程序,严格经费把关,坚决堵塞漏洞。主动和坚决抵制超标准超规格接待,不折不扣地深入落实好中央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的九项规定。
责任领导:段少书、廖建军。责任部门:院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整改时限:年底见效,长期坚持。
27、强化审判管理,提升案件质量与效率。坚持“以科技促公正、向科技要效率”的思路,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全面启用数字法院管理系统,实现对立案、审理、结案、归档各环节全方位的跟踪监管功能,提高审判效率,杜绝超审限办案。继续推行绩效通报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下半年要开展3次以上“庭审、裁判文书两评查”和案件“质量回头看”活动,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责任领导:段少书。责任部门:院审管办院。整改时限:10月底见效,长期坚持。
28、注重司法帮困,拓宽权利保护渠道。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依法减免诉讼费,加大执行救助,将财政安排的执行救助资金每一分都用在刀刃上。加强与县政府、县民政局、社保、卫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尽快促进长效执行救助机制的建立,争取把特殊困难群体纳入低保、医保或其他救助渠道,妥善解决申请人的困难。
责任领导:黄键、段少书。责任部门:院执行局、办公室院。整改时限:年底见效,长期坚持。
29、增强为民观念,提高服务意识。始终坚持群众路线,结合法院的工作特点,继续推进立案大厅窗口标准化建设,在9月完成开放式信访接待室和法官会见室的改建工作,完善无障碍通道、导诉台、休息室等便民设施,为当事人提供各种便利,采取继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落实司法救助制度等各项惠民措施,树立司法为民观念,提高服务群众意识。
责任领导:黄键、舒杰。责任部门:院执行局、各基层法庭。整改时限:9月底见效,长期坚持。
30、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兑现法律承诺。积极探索执行方式改革,大力推行审计执行制度、举报奖励制度、执行曝光制度,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加强与银行、工商、税务等机关的联系与协调,建立社会化的执行网络,健全执行威慑机制,采取公开曝光、限制高消费、严厉打击暴力抗法等措施,严惩规避执行的行为,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确保全年案件执行率在90%以上。
责任领导:黄键。责任部门:院执行局。整改时限:年底见效,长期坚持。
31、加大机关党建工作力度。着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发展型、服务型法院党组织,同时按照“支部建在庭上”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基层党组织全覆盖,不断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性锻炼,加强党性修养,更好地克服精神懈怠和思想滑坡,提高法院集体战斗能力和整体工作水平。
责任领导:张小恒。责任部门:院政工室。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的措施
一是突出班子表率作用。要求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扬脚踏实地、艰苦奋斗的作风,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御社会不良风气,敢当公正司法的表率、勤奋学习的表率、勤政廉政的表率,以实际行动教育、引导和鼓舞干警。主动关心干警,将与干警谈心、谈话常态化、制度化,多下基层法庭,了解干警的困难和需求,在能力范围内解决他们的问题,增强干警对党组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团结民主、协作奋进的工作氛围。
二是要纯洁班子内部关系。教育和引导班子成员正确把握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关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培育正风正气,这是保持班子团结稳定、内外和谐的重要举措。班子成员之间要襟怀坦勇于自我解剖,勇于承认和改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相互之间要实事求是地指出其他成员的不足和问题;要善于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高度,以推动建设、完成任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是规范班子从政行为。健全审判委员会、院长、庭长分级的科学管理体系,完善立案、执行、审管三大台账的建设与规范化管理,杜绝案件暗箱操作。推行执行听证制度,完善涉案财产的查封、扣押、评估、拍卖程序,防止滥用执行权力,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严格实施错案责任追究,探索建立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五、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按照强调的“教育实践活动越往后,越要坚持标准”的要求,把整改工作列入我院工作重要议事日程,集中力量、时间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坚持领导带头。成立整改落实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杨立同志任组长,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确保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改,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统一思想。始终抓住整治“四风”这个重点,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既立足当前,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查找问题根源、突出制度规范。要严格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持之以恒地加强党性锻炼和学习教育,更加严格地以党章标准、党性原则要求党员干部,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从根本上解决“四风”问题。
三是坚持稳步推进。根据存在问题的轻重缓急,分门别类稳步推进。对一般性的问题,要立即整改;重大性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上级部署的专项社会治理内容,严格按照要求,做到“方案、领导、任务、责任、措施、效果”六到位,按质按时完成治理任务;当前不具备条件或超出职责权限的问题及时解释,创造条件,逐步整改。要从制度层面入手建章立制,规范行为,确保整改长期取得实效。
四是坚持开门整改。要把群众参与作为推动整改落实的动力和压力,把群众评判作为衡量整改落实效果的根本标准,整个整改过程要接受干部职工和基层群众监督,要及时公开整改内容、目标、时限、责任和进展情况,整改工作始终做到群众支持、群众参与、群众检验、群众满意,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