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成果,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区委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教育惩处并重、标本兼治的原则,从严从实查处全局干部职工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勤勉尽责、善谋善为,营造和谐、奋发的工作环境,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务实、勤政清廉、忠于职守、锐意进取的审计铁军。
二、整治范围
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三、整治内容
围绕解决干部职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一)在执行区委、区政府决议、决定、工作部署,推进重大项目、重点任务、目标任务落实上,不依法实施或者不按规定和要求落实,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致使政令不畅通的。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二项规定”精神不严格,查纠问题不力的。
(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疏于教育、监督和管理的。
(四)股室、分局之间分工不明确,工作上相互推诿扯皮,该做的工作不及时办理的。
(五)在岗不敬业、履职不尽责,工作敷衍了解,纪律涣散、作风漂浮,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不严的。
(六)办事拖拉,效率低下,对依法依规应办理的事项或者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限办结,敷衍应付或者执行不力的。
(七)在审计工作中,不按程序,发现线索问题不汇报、不处理,私放问题的;徇私舞弊、吃拿卡要,对被审计单位工作人员设置障碍,故意刁难、粗暴对待的。
(八)在行政执法中程序失范,滥用执法权,自由裁量权使用过于宽松的。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7月15日前)
组织学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7月15日前召开动员会,主要领导针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存在的突出问题打招呼、提要求,对本单位开展整治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二)自查自纠(7月底前)
坚持问题导向,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等方式,联系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分层次查找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间表和责任人。针对问题清单,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领导班子对照单位问题清单,干部职工对照个人问题清单,逐项检查,着力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
(三)集中整治(8月-9月10日)
局纪检组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督查力度,根据自查自纠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同时,接受区纪委(监察局)等部门的明查暗访,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开设监督举报电话:3669。对明查暗访和监督举报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责任人员和责任领导的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建章立制(9月底前)
在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改的同时,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用制度固化下来。对本单位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内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健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整改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总审计师任副组长,各股室、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组织专项整治活动有序开展。
(二)落实责任。要以不怕“揭短”,不怕“露丑”的态度,查找“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消除“护短”意识,切实抓好“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三)务求实效。结合各自实际,针对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深入自查自纠,认真剖析问题,正确对待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