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

2019年反腐倡廉自查自纠报告

发布时间:2023-09-16 00:20:56

 今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县委、县纪委工作安排,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效能建设和规服建设为契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较好。根据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XX年度镇乡、县级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新廉办发[XX]1号)精神,我局对照考核细则进行了仔细对照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班子履行职责情况

  局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下发了《新津县安监局关于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和《关于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安排的通知》,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一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结合我局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责任作了详细的分解,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目标和要求,落实具体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做到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一)坚持政治学习,加强队伍建设

  局党组将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年初工作要点,将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党组理论学习内容,工作中切实做到有计划、有分工、有落实,事事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并及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全年召开局党组会23次,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学习相关文件、会议精神23次,做到党组开会必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传达了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政纪法规。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观看省、市、县效能建设贯彻会议直播,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全县廉政漫画展等活动,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认真征订《中国监察》、《中国纪检监察》等党风廉政建设刊物,发放并组织学习,巩固宣传阵地。通过学习,不仅提高了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也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

  (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我局对现有的行政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应保留的审批事项,对照法律法规找出保留依据,对不再适应形势的审批事项予以取消,优化了审批程序,提高了审批效率,使政务环境更宽松、更快捷、更高效。

  (三)严格依法行政,严查事故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规定,我局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责任单位及时立案查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大对各类安全事故的查处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依法对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同时加大了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力度,立案4起,结案4起,结案率达100%。今年我局执法人员无一起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四)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我局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以“亲商、安商、护商”为出发点,优化投资软环境,深入生产经营第一线,局领导班子对全县安全生产状况及时调查研究、现场办公。局党组书记、局长马长明带领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多次前往企业现场指导,亲自前往省市安监局邀请相关领导和专家到企业现场办公,在全局建立重大投资项目跟踪服务制度和定期走访企业、服务目标一票否决制,为重大项目投资开辟“绿色通道”,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快事快办。做好群众来访工作,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做好登记,及时解决问题。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妥善处理,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况,截止目前全年无一起上访事件发生。

  (五)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坚持廉政诫勉谈话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专人负责,定期审核,杜绝违纪事件发生。坚持干部人事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公开选拔程序进行,干部的选拔任用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班子领导和成员积极履行各自职责,对分管科室严格要求,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内部年度目标,并与年度考核挂钩,切实负起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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