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

住房局庸懒散慢拖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14 00:17:22

 根据《中共贵港市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贵港市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贵发〔2015〕2号)、《中共贵港市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贵港市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贵发〔2015〕4号)和中共贵港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对“庸、懒、散、慢、拖”,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加强作风建设,以更加优良的党风政风促进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事业的健康发展,决定开展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对“庸、懒、散、慢、拖、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十届自治区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采取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严格整治等措施,认真查找和纠正机关存在的“庸、懒、散、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影响我局形象和工作效率的问题,努力使干部职工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纪律观念进一步增强、精神面貌进一步改观、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为推进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实施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局整治“庸、懒、散、慢、拖、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周建华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余湘艳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马吉碧办公室主任

  姚长智法规科副科长

  区少健局绩效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余湘艳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马吉碧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韦燕霞、卢兆进、李子双组成。

  三、整治范围

  局各科室、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四、整治内容

  (一)“庸”的行为:主要指在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即甘于平庸不求上进,工作能力不强,业务素质不高,工作办法不多,没有能力履行岗位职责,难以胜任本职工作。具体表现为:1、理想信念淡薄,不思进取,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2、大局意识和政治敏感性不强,没有团结协作精神,集体荣誉感差;3、工作状态不佳,进取精神不强,长时间打不开工作局面,业绩平庸,工作处于后进状态;4、业务不精练,作风不扎实,履行岗位职责或独立完成工作能力差;5、对工作岗位职责认识不清,胆小怕事,不敢承担责任,完不成任务或完成任务的质量不高;6、在单位考核中,名次位于最后两名。

  (二)“懒”的行为:主要指在工作状态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即工作敷衍了事,遇事推诿扯皮,对工作不思考,不作为,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体表为:1、对上级作出的决定、安排的工作不闻不问,消极抵触;2、平时不注重学习,不注重调查研究,对部门或分管的业务工作不悉;3、不讲求工作效果,不及时、不认真完成日常工作,得过且过,应付了事;4、不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工作凭经验,办事老一套,墨守成规,因循守旧。

  (三)“散”的行为:主要指在遵规守纪和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即工作漫无目的,工作纪律涣散,思想自由散漫,不认真执行上级、市委和市政府的明文规定、行为规范和办事程序。具体表现为:1、不爱护集体荣誉,组织纪律涣散。2、迟到早退,擅离职守,随意脱岗,无故、未经请假或批准私自休假;3、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票;4、不按要求参加各种会议,无故缺席;5接收开发企业及相关服务对象的宴请;6、未经批准私自使用公车;7、各种场合议论是非,发布小道消息,散布各种言论,歪曲捏造事实,恶意诽谤攻击他人,造成不良影响;8、利用职务和工作便利吃、拿、卡、要、报、销,向服务或管理相对人索取财物。

  (四)“慢”的行为:主要指工作态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即办事四平八稳,慢慢吞吞,效率低下,服务质量低劣,甚至工作耍态度。具体表现在:1、违反限时办结制有关规定,致使办理事项超时限办理;2、未对服务相对人实施一次性告知,致使事项超期办理;3、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在规定的时限内,无任何理由未给予答复,导致群众上访和造成其他不良影响;4、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社会反映强烈,群众满意率低,多次被行政投诉,影响到单位整体形象;5、服务意识不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语言生硬、态度冷漠,甚至故意刁难,制造激化矛盾。

  (五)“拖”的行为:主要指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即工作萎靡不振、得过且过,对上级的要求部署不认真执行,对群众的诉求推三阻四,能拖则拖,延误时机。具体表现为:1、对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和交办事项等待观望,态度暧昧,甚至能推则推、能拖则拖,工作毫无积极性;2、对依法、依规应当办理的事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拖着不办,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服务相对人利益;3、对群众的合理诉求推三阻四,被动应付,致使群众反映的问题长期得不到处理,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4、对涉及群众合法利益的重大问题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条件而不解决,采取一拖再拖,致使矛盾激化,造成集体上访或其他重大事件,严重影响生产、工作和社会正常秩序;5、对有法定依据需要配合协作的有关事项,态度不积极、不支持、不配合、不协作或推卸责任,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

  (六)“瞒”的行为:主要指工作品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即搞“对上一套、对下一套”,不客观反映事实和问题,欺上瞒下,做“两面”干部。具体表现为:1、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时,不与实际结合,变形走样、打折扣,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致使上下脱节,政令不畅;2、搞假数字、假现场、假汇报,隐瞒实情或弄虚作假,误导、欺骗上级领导和公众;3、指使、授意工作人员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或进行违法违纪活动;4、瞒报、虚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情况、重要数据;5、包庇、隐瞒系统内有违纪行为的人员。

  (七)不作为的突出表现。一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过程中,查纠存在问题不力的;二是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疏于教育、监督和管理的;三是工作中因循守旧、按部就班,办事只套框框,不敢想、不敢试、不敢闯、不敢担责,缺乏攻坚克难、创新突破的精神等问题的;四是被投诉科室对收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投诉件不调查、不处理、不整改,或者弄虚作假、隐瞒真相、包庇袒护的。

  (八)慢作为的突出表现。一是推进重点工作任务明显滞后,对局里作出的决议、决定、工作部署,不依法实施或者不按规定和要求落实,敷衍塞责、拖延不办,致使政令不畅的;二是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窗口单位庸、懒、散、拖,该办的事不办或不及时办理的;三是项目审批不及时,逾期不办,程序仍然繁琐,环节仍然过多,手续仍然繁杂,审批时限仍然较长的;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不力的。

  (三)乱作为的突出表现。一是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对办事群众言语粗暴、故意刁难,甚至吃拿卡要等问题;二是不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炒股票、看电影以及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活动的;三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庸懒散慢拖”其它突出问题。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从1月开始,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1月至2月)。局整治“庸、懒、散、慢、拖、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紧紧围绕我局自身实际,通过调研、走访服务对象或座谈会等形式,对本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庸、懒、散、慢、拖、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自查,确保找准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对了解和掌握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列出清单,给每一项工作任务设置时间表,安排责任人负责跟踪督办。

  (二)建章立制(3月至5月)。局办公室要针对专项工作发现的问题,分析不足,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让每一个干部都清楚地知道自己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坚守行为底线,慎用权力,恪尽职守。

  (三)集中整治(6月至12月)。局整治“庸、懒、散、慢、拖、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明察暗访、受理投诉等方式,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跟踪督查,认真分析各科室、企事业单位“庸、懒、散、慢、拖、不作为、乱作为”的表现,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进行全局通报。对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庸、懒、散、慢、拖、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不认真检查纠正问题的,一经发现,由局纪检组立即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问题严重的,上报局务会议讨论处理。此外,严格执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因“庸、懒、散、慢、拖、不作为、乱作为”进而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件,坚决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开展对整治“庸、懒、散、慢、拖、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经验、教训的总结,巩固集中治理成果。纪律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旧的问题解决了,还有可能出现新的问题,要树立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的思想,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注意发现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保证全局机关纪律作风持久保持在良好状态。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强力推动工作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认真开展自查。各分管领导要指导督促好各分管部门开展好相关工作。

  (二)严格考核。要把开展干部作风建设活动列入局各科室、直属企事业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考核结果计入科室年度绩效考核总成绩。

  (三)领导带头。作风建设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局各科室、直属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作风建设,中层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践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以优良的作风带动本单位的作风进一步好转。

  (四)严明纪律。作风建设具有顽固性、易变性,稍有放松,就会反弹。局各科室、直属企事业单位要有长期作战的思想,常抓不懈,驰而不息。特别要严明纪律,坚决刹住各种不良风气,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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