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

司法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自查整改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9-14 17:04:41

20XX年,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全面推进和规范局领导班子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和《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通知》要求,在各项工作的推进中体现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了各方面工作的协调发展。现就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方面,汇报如下:

  一、制定方案、认真实施

  我局按照《市直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检查暂行办法》枝纪发[2010]16号文件精神,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制度在我局的贯彻落实,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定了《枝江市司法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方案》,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方案规定,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坚持重大决策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

  规定凡重大事项、重大项目、人事决策等都必须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如年度工作总结及考核会、上报省市重大项目等,均经过局党党组会多次研究、讨论,民主决策。

  三、坚持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集体讨论、民主决策

  建立健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把招待费开支和公车使用情况费用减少到最低范围之内。在对各项活动的经费使用、工作经费的划拨均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考虑,并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大项物资采购均交政府采购中心采购。

  四、大力加强机关廉政建设

  一是实行廉政建设责任制,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局领导班子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坚持和发扬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作风,严格遵守机关作风责任追究。二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增强全体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规范执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的制度,对局干部实行廉政谈话。

  五、存在的不足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不足

  1、“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2、“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相关的监督制度还需充实完善;

  3、“三重一大”基础资料的整理不及时、不够规范。

  (二)整改措施

  1、广泛宣传,努力使局班子成员对《暂行办法》的内容熟悉率达到100%,机关干部对文件内容知晓率达到100%,进一步提高“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和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

  2、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程序,干部任免,完善做好先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任前廉政鉴定,以书面形式征求纪委意见,再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程序;

  3、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监督制度,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结合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督查,采用多种形式,不定期地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对“三重一大”的文件资料要及时分门别类进行整理、编号、并列出目录清单及归档。

  通过一系列工作的开展,使市司法局全体干部进一步筑牢了反腐防线,提高了思想道德素质,增强了贯彻执行上级决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司法局的工作合力显著增强,整体效能得到了较好发挥,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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