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

2024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3-09-21 18:30:24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更是一项长期工作。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我院在校党委、纪委的领导和部署下,积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按照我院制定的《华东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进行落实,现将本阶段工作自查后汇报如下:

  一、我院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成效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一是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得到较好的发挥。在近几年学院的各项工作中,各个党支部发挥了领导核心、政治保证和战斗堡垒的作用;在日常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大多数党员干部和学科带头人讲党性、肯吃苦、服从大局、愿意奉献,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教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二级教代会制度已经建立,广大教职工通过教代会行使对学校和学院改革发展重大决策、经费预决算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的讨论、审议、决定和监督等权利,同时,院内的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也积极发挥参政和监督的作用。三是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局面初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初步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已经建立。

  (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初见成效

  院党委一直把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坚持从抓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入手,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院领导班子注意提高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严格按规定进行收入申报等工作,加强领导干部的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明显加强

  一是加强预防性、预测性的工作。在党政联席会和党委会上,党政领导十分重视预防和治理腐败,及时研究带有倾向性的问题,防微杜渐,规范在前,预防在前。二是加强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的监督。以财务、设备、修建等部门为重点,对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特别是加强对实验室基建工程、仪器维修项目、设备和物资采购等各类招标、投标工作的监察。及时加强对有关部门和人员的批评教育,处理和纠正了一些违规事件,努力清除腐败问题滋生的土壤。逐步加大纠正不正之风力度。学校近年来积极加强了治理乱收费、清查“小金库”、制止收送红包的专项清理工作,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等,学院积极跟进和落实学校相关工作,切实加强了纠风工作。

  (四)院务公开和作风与效能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我院党委坚持把院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管理。院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本之策,已走上正常轨道,并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院务公开受到广大教职工的普遍欢迎,对于促进各部门规范管理、增加学院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在配合学院新一轮建设和发展改革进程中,以改变作风与效能建设为载体,以提高工作效率为重点,对党政干部和职工加强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和效能观念,进一步理顺职能关系、完善规章制度、简化办事环节、明确工作程序、规范管理行为,加强内部管理和纪律约束、加强考核制度和内部制约机制建设,通过一年多的努力,学院党政工作服务态度不断改善,工作效率有所提高,工作流程有了进一步规范。

  二、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我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状况良好,党风廉政建设富有成效。但是,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部分党员干部的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与党中央的要求和广大教职工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教职工对我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还有待提高。

  思想认识不够深刻,无论是作风上的问题还是廉政方面的问题,其根源都在思想上,思想认识不深刻是个较为突出的问题。首先是部分党员干部对学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有的认为高校特别是我们生命科学学院是“清水衙门”,既不同于政府机关,也不同于经济单位,涉及的权益范围有限,对新的历史条件下高校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对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出现的新变化,没有在思想上引起足够重视。履行“一岗双职”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意识不强,自觉性不够。其次是部分党员干部还存在一些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思维定势,不思进取,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有的干部政治纪律性不强,不敢坚持原则,明哲保身,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和庸俗作风。第三是思想教育的效果不够明显,在学风上存在厌学、假学、浅学和学而不思、学而不行的问题。在院中心组学习、党员组织生活和教职工政治学习中,有的党员干部满足于浅尝辄止,学归学、做归做的现象比较普遍,“工作忙,没时间学”,“学好不如干好”等成了一些党员干部不注意学习的托词。

  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制约措施不够有力。一是监督制度不够完善。定期谈话制度、各支部定期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度等尚未建立。二是院务的透明度还不够。公开的多是文件和结果,事前公开和过程公开比较少,教职工关心的热点如干部测评的结果、接待费和车辆使用情况及费用、房源及占房情况等还未能完全进行实质性的公开。三是制约措施不够有力。对没有履行服务承诺制的单位,对没有完成聘期任务的人员等缺少有力的制约。

  三、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整改措施

  对于进一步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学院党委讨论将思想认识、制度规范、监督制约和责任落实作为整改的重点,积极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建立党风廉政思想教育机制,就要使思想教育有人管,有人做,有人承担责任。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也要明确任务,承担责任,确实把思想教育摆到重要位置,与其他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其次,要建立健全思想教育的协调制度或联席会制度,由党政工团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专门讨论、研究本院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提出对策,落实任务,进一步形成党委领导下的各方面齐抓共管的新格局。再次,要建立健全思想教育工作的考核奖惩制度。建立目标考核体系,把思想教育的要求、措施、效果等指标与业务工作一起量化、具体化、并层层分解到各下属部门和基层单位,真正做到思想教育与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考核,并与奖惩挂钩,促使思想教育真正落实,取得实效,解决在思想教育“软”的问题。

  2、抓住重点,扩大教育面。党风廉政思想教育的重点对象无疑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在容易发生问题的部门和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如涉及招生、采购、资产、修建、财务、组织人事、就业、学生工作、学籍管理、职称评聘、有偿服务等环节的人员,预防职务犯罪。但不仅限于此,还应尽可能扩大教育面,通过党课、政治学习、党团民主生活会以及日常的思想教育活动,加强对普通党员、教师特别是学科带头人、职工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教育,对青年学生也要有意识地打好拒腐防变的“预防针”。

  3、改进方法,力求实效。思想教育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变过去单一的集中起来学习,关起门来讨论的做法,加强对学习活动的组织领导。要建立党风廉政谈话制度,党委、纪委的主要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与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领导进行党风廉政谈话,或提醒,或告诫,或问责。此外,还可经常性地开展各种类型的明察暗访、汇报恳谈和满意度测评等活动,促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经常换位思考、自我反省。在教育效果的落实上,要把握好“长鸣”与“常闻”的关系,不仅警示教育要常搞,反腐败警钟要长鸣,而且还必须让每个党员干部经常听到警钟的声音,做到“知惧”、“思诫”,自警、自省。

  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教育和监督要双管齐下,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我院将一如既往认真贯彻《关于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意见》(中纪发[2010]10号)的精神,严格按照《华东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对照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夯实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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