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

2024有关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3-09-20 09:49:33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重心;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为着力点;以实现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不断进步为动力;以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为目标,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印发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的通知》(合府法领〔20〕1号),现将我县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情况(自查得分14分)。

  1.强化组织领导,保障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县领导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等工作。明确各单位的行政首长对本单位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的组织保障体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要求全年按季度共4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

  2.认真开展依法行政调研活动。我县结合省政府法制办来我县调研乡镇行政执法工作之际,针对乡镇政府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对乡镇行使行政执法权进行了梳理,并形成《调研报告》和《行政执法职权依据目录》。

  3.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听取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和五年工作计划以及2012年度依法行政县级单位和个人的表彰;二是听取全县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汇报;三是听取,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问题。

  4.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和考核工作。根据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组要求和《关于印发《XX县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纲要(2013-2017)》的通知》(长政〔2013〕11号)文件规定,我县制定《关于印发XX县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长政办秘〔2013〕43号)和《关于印发XX县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细则的通知》(长政办秘〔2013〕51号)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XX县2013年度县直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长发〔2013〕27号)和《关于印发XX县2013年度乡镇(区)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长发〔2013〕26号)文件中,保障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5.强化学法培训工作,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XX县委《关于印发《2011-XX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长发〔2011〕53号)等文件精神,按季度认真组织开展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并于今年6月举办“全县行政执法人员骨干培训班”和11月举办“全县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培训班”。根据法制办《关于印发XX县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办法的通知》(长府法〔2013〕2号)文件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工作,能够做到各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率100%,合格率95%以上。其中县公安局开展全体公安干警轮训XX县交通运输局季度培训工作独具特色,对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起到很好的表率作用。

  6.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监督制约机制。为了保障依法行政工作公开透明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县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党委、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之下,通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的形式固定下来,定期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XX县政协汇报依法行政工作。今年5月下旬县政协组织开展对全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开展情况进行了视察。12月中旬县人大专题听取县政府法制办关于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汇报。我县将自觉接受监督作为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手段,增加党委和人大的支持力度,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重要的保障。

  7.全面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我县在《2012年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安排》中已经将创建示范单位工作纳入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考核,下发《关于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秘〔2012〕123号),要求全县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认真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根据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的要求,我县于2013年8月向上级推荐下塘镇、县交通运输局等十家单位参加创建迎检工作,8月下旬我县还组织相关创建单位赴黑龙江省参观学习示范单位的创建,同时还参加市法制办组织赴重庆、成都的创建学习活动,我县能够按照规定上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各创建单位严格依法办事,认真落实示范要求,积极准备迎检资料,通过示范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真正做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我县依法行政水平。

  8.认真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和法制交流活动。今年我县参加了市法制办在XX市组织召开“市县推进依法行政交流会”、“XX市行政复议工作交流会”和赴成都、重庆外出学习培训;同时还撰写论文参加了省法学会组织“鲁豫皖2013年度民商法学研究会暨论坛”和“第十届长三角法学论坛”等法律宣传活动,其中我办报名参加市依法行政研究会的《试谈行政执法规范化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获得优秀论文三等奖。今年我县共向省市政府法制办报送法制信息24篇,其他县直单位报送信息40多篇,对我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起到一定贡献。

  9.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一是县级法制机构建设得到加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县委、县政府及时解决了县政府法制办人员编制、办公条件和经费等问题。县机构编制委员会2005年就将法制办升格为正科级单位,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中,增加内设法制监督科、行政复议应诉科2个科室,核定编制6人,县级法制机构力量进一步加强。二是县直部门法制机构基本建立。县公安、交通运输、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农业、烟草等部门均设立了法制科室,明确了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三是乡镇(区)法制机构逐步建立。乡镇(区)也按照要求,成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依法行政办公室,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专兼职人员,全县政府法制工作网络全面健全。

 (二)关于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自查得分10分)

  1.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我县2011年制定出台了《XX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长政〔2011〕31号),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程序、听取意见、听证、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信息公开、实施效果评价、责任追究制度等,从而避免了决策的盲目性,提高了决策的合法性、民主性、科学性。

  2.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和听证制度。我县在规划审批、土地征收和拆迁、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项目投资等重大行政决策中,严格按照《XX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规定执行,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职能部门、基层工作人员和普通群众参与研究讨论,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涉及民生和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举行了听证活动。

  3.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2012年又制定了《XX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长办〔2012〕26号),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避免了因决策失误引发群体性事件,进一步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特别是在土地整村推进和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依照规定办事,既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又调动了农民的主动性、积极性。

  4.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制度。我县成立重大项目专家论证领导组和招商引资项目审核组等机构,在招商引资、土地出让和规划使用、重大合同审核等方面,必须经过专家组的充分论证并报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方可实施。

  5.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县法制办固定列席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土委会、县规委会、县安委会、县重大工程项目领导组等全县一系列重大会议,及时为县委、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参考。同时我县还组建县政府法律顾问组,聘请4名专职优秀律师参与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和合法性论证。

  6.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我县成立政府常务会、县土委会、县规委会、县安委会、县重大工程项目领导组和专家评审组等机构,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发挥集体智慧和有效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平公正。

  7.严格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我县对因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失误以及产生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今年在土地违法、政府投资项目等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或者决策失误的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追究刑事责任5人,给予纪律处分6人。

  8.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效果评价制度。根据《XX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我县对涉及征地拆迁、政府重大项目、五年规划落实等重大决策实行实施效果评价制度,认真对照前期执行情况以及实施效果,及时修正不确定和不合理的规定和目标,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具体目标任务,使重大行政决策更加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促进决策科学化,减少因决策失误造成有限资源的浪费和其他重大损失发生。

  (三)关于制度建设情况(自评得分20分)

  1.行政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完善。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机关效能建设,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根据省市《关于印发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我县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XX县推行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实施方案》,以精简、统一、服务、高效为原则,着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建立“审管分离、批管并重”和“审批一站式、服务一条龙”的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全力打造服务型政府平台,创造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

  2.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报备工作。一是规范制定程序。前年,我县被市政府列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示范点,对促进我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化、规范化、科学化起到重大作用,进一步加强全县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工作。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等各个环节,均按要求进行,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查通报、年底有落实结果,避免了工作的盲目性、无序性和随意性,使政府抽象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二是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化。对缺乏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规范性文件,不予立项起草;对已列入计划的规范性文件,要求起草部门进行充分调研和科学论证,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3.加强规范性文件全部报送备案审查。我县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按要求凡是县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发文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报上级XX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各乡镇、县直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今年我县报送市政府法制办XX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3件。县政府法制办严格落实对乡镇XX县直单位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的备案审查工作,要求执法监督科具体负责落实,逐件审查并出具审核意见,促进乡镇XX县直单位规范性文件质量的提升,目前乡镇XX县直单位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15件。我县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适当,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策现象。

  4.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异议审查和有效期制度。我县严格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合政办〔2007〕75号)文件精神,所有规范性文件起草、征求意见和评审等均由法制部门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协作,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还要求政府法律专家组出具审查意见,使我县的规范性文件更加合法、科学和可操作。同时我县建立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制度,通过审查备案和定期清理工作以及组织和公民认为规范性文件超越权限,或者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按照《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办法》规定,向县政府法制办提出书面审查建议的,县政府法制办将依法进行审核处理。对发现与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及时通知起草单位进行修改和完善或者废止,并在30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申请人,保障法律的统一性和稳定性。经县政府法制办的审查,我县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能做到有效期制度,及时修改、废止到期的规范性文件。

  5.加强规范性文件信息的公开和统一发布工作。我县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办公系统、《长丰报》和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我县的规范性文件严格发文管理程序制度,经历发起、起草、调研论证、法制机构审核、集体讨论决定、政府文秘机构统一登记、编号、印刷、盖章、发布,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对外公布。

  6.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切实保障政令畅通,11月29日,我县在《关于公布2012年度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长政办〔2012〕32号)基础上印发了《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长政办秘〔2013〕93号),目前清理工作基本结束,待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后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将清理结果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7.积极做好上级部门立法征求意见反馈工作。今年我县先后对《2013年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讨论稿)》、《XX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征求意见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征求意见稿)》、《XX市行政听证办法》、《XX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效果评估办法》和《XX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草案)、《XX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13—2017年)》(草案)等11件立法草案进行了审核修改,并及时做了反馈。

  (四)关于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工作情况(自评得分26分)

  1.加强行政执法主体清理以及行政权力清理、界定工作。今年我县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和职能改革的要求,进一步精简和下放行政权力,认真做好上级下放、委托行使的行政权力承接工作,对行政执法主体以及行政权力进行了认真清理。其中《关于公布XX县2012年度县本级行政审批项目》(长政办〔2012〕27号)文件基础上,结合省市清理结果,对我县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一步清理,并报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后,于9月下发了《关于公布县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长政〔2013〕17号),在政府网站和《长丰报》以及各政务服务大厅对外公布,接受群众查询和社会监督,真正做到高效、透明、依法办事。

  2.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工作全面开展。我县于2011年在全市县级单位率先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工作,2012年6月份向全县行政执法单位铺开,要求所有行政单位采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按比例举办公议活动。2013年8月1日我县还举办第二期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员培训会,对通过向社会公开选聘进行了培训,进一步充实公议员队伍,强化公议员的管理。今年我县共举办群众公议会24起,公议案件86件,涉及行政执法单位14家。通过群众公议工作,使群众参与监督行政执法工作,促进执法活动更加公开、透明、高效、公正,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我县行政执法工作。

  3.强化行政审批项目及审批程序的规范化建设。我县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XX县推行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实施方案》,连续两年对我县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并按照要求进一步细化办理条件和精简程序,采用图片的形式进行公布,同时编印成册在政务服务大厅供申请人免费领取和查阅。

  4.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我县结合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制度,要求进一步细化自由裁量权并用文件形式对外发布执行,其中县交通局《行政处罚案件自由裁量权办法》被市交通局转发为全市交通系统统一标准;县卫生局、药监局、物价局、环保局、烟草局、文广新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均制定和细化了裁量权,保障处罚案件统一、公平、正义。

  5.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今年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都能严格依法办事,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执法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执法为民、优质服务”的执法理念深入人心,行政执法行为更加合法、规范、文明。

  6.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规范化建设。我县将抓好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作为提升执法能力的基础,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准入关,县监察局、法制办经常到各行政执法单位检查执法质量情况,严格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法律要求,坚决杜绝聘用人员、合同工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目前我县拥有执法证件人员1542人,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件和持有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还有辅助执法人864人,主要协助执法人员加强社会管理工作。

  7.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201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合府法〔2013〕37号)的要求,我县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长政办秘〔2013〕83号),并于2013年10月下旬至11月初,对自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卷宗进行评查。为保障评查工作客观、公正,县政府法制办邀请县人大内司工委、县纪委监察局、县检察院、县法学会以及部分行政执法单位法制机构负责人等10名人员组成案卷评查组,对各执法单位的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印发《关于2013年度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长政办秘〔2013〕91号),对10个优秀卷宗进行通报表扬,也将评查中发现的执法问题向有关单位送达《执法监督函》,通过评查进一步了提升执法案卷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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