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一、主体责任情况
一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委书记亲自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各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8份,定期自检自查向上级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专题听取下级组织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措施。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构,保障人员和经费到位,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党的建设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三是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局党委根据县委、县纪委的部署和要求,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根据工作职责负有相关责任,同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局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1次,纪委副书记每年对股所级干部进行廉政谈话2次,对新提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局党委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解决日常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四是严格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和协办工作任务。我局已制定《住建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并按上级要求认真抓好牵头、协办工作的分解落实、督促检查。五是建立廉政监督机制。聘任了4名专职监督员,8名兼职监督员,利用明察暗访、座谈、走访等形式进行监督,同时建立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制度,使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群众的日常生活中来。六是做好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工作。按时报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半年和年度自检自查报告。
该项考核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二、作风建设情况
一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等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未发生因不作为、乱作为引发的重大群体事件或因处置不当、处置不力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二是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作风改进年”活动领导机构健全,实施办法具体,监督检查到位,长效机制已建立;每月及时报送作风建设信息;“四风”问题整治有力,未出现超标配备公车、公款吃喝送礼、公款旅游、滥建楼堂馆所等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三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中央和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下,在县委第十八督导组的具体指导帮助下,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密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要内容,紧密聚焦“四风”突出问题,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扎扎实实完成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的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全局党员干部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每人写出心得体会2篇、读书笔记1本,领导班子成员共撰写调研报告22份。四是认真落实社会评价整改提高工作。我局将2013年社会参评代表所提的2个问题和7条意见建议梳理归结为环境卫生、临街乱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水厂服务意识、建房手续批办(已由规划局办理)等六个方面,对权属范围内的前五个问题及时进行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在统筹推进各块工作的同时,狠抓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这些问题早已得到有效整治,社会满意率明显上升。五是大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着力解决行政审批、安居工程、保障性住房、市容市貌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提高服务群众意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未因工作不力或不作为、乱作为,出现任何负面影响。
该项考核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三、监督责任情况
(一)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从根本上讲,是为了增强全党拒腐防变的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住建局纪委认真开展各种主题教育活动,着眼防范,广泛深入开展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教育。一是抓好党员干部的廉政学习。二是通过开展党务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风改进年”等主题活动,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和廉政党课讲授工作。三是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观看正反面典型案例视频教育片、参观监狱等,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
(二)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一是抓好惩防体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作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出发点,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的具体措施。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责任机制。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明确各层次的责任主体,将责任细化到岗、到人,加强责任制延伸,建立起横到边、纵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体系。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把责任制的落实纳入全局各项管理工作之中,做到与党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保证各项工作责任到位,检查到位,监督到位,追究到位,营造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管理工作氛围。三是在贯彻执行各项廉政制度的基础上,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全面推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全面推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进党务公开工作,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常规化、制度化,已在党务公开网上传信息55条;20个部门及其负责人对照工作实际,写出廉政承诺;在2013年的基础上,梳理了《职权目录表》,编制了《建设项目申办程序流程图》和《内部职权运行流程图》,明确了22个大类95项监督项目及其监督防控措施,确定了风险等级;党委书记和纪委副书记与部门主要负责人谈话11人次,进行任前廉政谈话6人次。
(四)重视信访和案件查处工作,建立健全“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
住建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和案件查处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日常信访和案件查办工作,及时掌握了解基层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情况。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获取的各种信息进行认真排查,对违法乱纪行为及时进行查处,统筹抓好了案件查处和信访稳定工作。一是推行信访目标管理制度。建立了纪检监察信访信息举报网和纠风工作网络。完善了党政领导接待日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设立举报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专人受理信访举报。配合上级部门,重点抓好初信初访,避免集体访、越级访等事件的发生,积极妥善化解信访矛盾。一年来,局纪委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0余人次,所有信访均按期办结,对署名信访,按照承诺及时反馈办理结果。二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以行政行为监督、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小金库”治理为抓手,不断加大了案件查处工作。三是建立健全“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清理“小金库”的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五)强化软环境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建设的各项制度,建设服务型政府;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
该项考核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四、工作创新情况
不断创新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方法,注重在实践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我县“8.03”地震的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局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带头,11个部门的30多名党员干部踊跃报名参与,长时间坚持在第一线工作,很多时候加班加点的连夜奋战,真正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践行了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深得群众和社会的好评,4条相关信息被《曲靖日报》和《曲靖建设》刊载。
该项考核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五、廉洁自律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五必谈一约谈”、“三谈两述”及函询制度。局党委书记和纪委副书记同各部门负责人进行谈话11人次;诫勉谈话2人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12人次。二是坚持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本年度12人次进行报告。三是严格执行《党务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继续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公务接待、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的问题,控制和规范各种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未发生公款出国(境)费用。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预算16.5万元,实际支出16.41万元,接待经费预算数为12万元,实际支出数11.95万元。四是未发生违反《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行为和案件。
该项考核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六、责任追究情况
对容易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蔓延的部门和单位严加监管、跟踪问效,一旦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将毫不手软的“一案双查”,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本年度局内通报了2名公车私驾的违纪人员,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该项考核分值5分,自评分5分。
七、结果运用情况
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该项考核分值5分,自评分5分。
八、自定目标完成情况
年初结合住建局实际,自定目标5项,年内已圆满完成自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该项考核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总之,以上各项本年度考核分值共计100分,我局自检自查共计得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