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

个人三公经费情况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3-09-20 11:59:54

个人三公经费情况自查报告(一):

  根据省、市纪委通知要求,我区对公务活动中涉及的“三公”经费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三公”经费管理情况

  20XX年度,我区“三公”经费共发生7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8万元,公务接待费2.2万元,没有公款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不存在。

  二、“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我区公务用车运行费实行定额管理,处级领导专车运行经费每年2.5万元,部门公务车经费每年1.5万元,凭据核销,超支不予处理。

  公务接待费我们以林业局经营收入为基数,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出当年公务接待费可以发生的最高额度,并把接待费用控制在最高额度以内。具体管理中,本着从严管理、勤俭节约、圆满待客的原则,制订了一系列制度和规定,强化公费招待审批制度,加强公费接待部门和接待标准的管理,既加强了业务招待费的使用管理,又促进了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三公”经费管理成效

  通过各个环节的管理和控制,我区20XX年“三公”经费管理取得良好效果,即节约了资金,又发展了业务,在拓展外部市场,协调和密切各方关系上取得了可喜成绩。

  今年我局将会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按照上级的要求,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强化制度建设,完善预算分配机制,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管理,大力推进建立和完善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

个人三公经费情况自查报告(二):

  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条规定、区委九条规定出台后,我与政府办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举一反三,并结合工作实际逐条进行反思。现对自身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人在珠晖区工作以来,没有出国考察或学习过,因此没有因公出国(境)方面的支出。在公务接待方面存在有时食宿超标、超员陪同现象,以及有时接待领导、客商有送土特产等礼品现象。

  二、职务消费情况。职务消费上有过公款购书、订报等现象。

  三、人情消费情况。有参与过亲朋、好友、同事的婚丧嫁娶消费行为,本人未办过人情活动,但偶尔有请老朋友、老同事吃请行为。

  四、公务用车情况。同所有的政府副区长一样,配备一台丰田凯美瑞的工作用车,排量为2.0T,系2007年11月自筹款购买。

  五、办公用房情况。办公室只有一间,位于珠晖区政府机关大院南三楼,面积约为15平方米,没有装修。

  六、住房情况。目前住的地方是自己购买东方巴黎小区内的产权房,面积为137平方米。另外,在酃湖渔场处有一套84平方米(产权证标数)的单位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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