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效能办(政务公开办):
按照你办《关于对度成都市区(市)县行政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成效能办〔2015〕42号)要求,我县认真对照《成都市区(市)县行政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度目标考核办法》逐条进行了自查,现将具体开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大行政效能建设及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力度
新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行政效能建设及政务公开工作,分别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全县行政效能建设及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和思路;强化目标任务,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新津县行政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新津府办发〔2015〕28号)等文件,加强了对全县行政效能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保证年底能顺利完成目标任务;坚持把效能和政务公开建设与推进城乡统筹、改善投资软环境、服务“现代山水田园城市建设”紧密结合,10月,全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座谈会在新津召开,6月,全市效能办和政务公开办主任工作会在新津召开,全国、省、市领导对新津在效能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严格落实,狠抓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填报工作。县政务公开办会同县纪委监察局、县目督办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政府信息的填报进行指导,并及时纠正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截止11月底,全县共填报政府信息3148条;二是完成了新津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季度报表等,规范公开申请的接收、审查、受理、回复等各环节工作;三是加强政府信息标准化建设,按照市效能办(政务公开办)统一安排,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升级;四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标准化建设;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县级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完善平台,加强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提升服务形象。结合“创先争优”和机关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定期对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考评,通过开展“党员示范岗”、“服务明星”和“工作能手”等活动,加强作风建设;通过加强常态管理,严格执行巡查制和抽查制,有效预防违纪违规现象发生,营造政务服务良好氛围;二是强化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平台建设。确保“事项入驻率”,进一步完善“两集中、两到位”,对入驻部门人员、授权情况进行清查和督办,通过群众评价,强化监管,目前已有38个部门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登记、转报事项、监管措施、服务事项等714项事项入驻中心办理;提高“网上审批率”,实行网上审批,并提供网上咨询、预审和审批服务。1—10月,政务中心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14652件;依托行政效能电子监察体系,强化督查,成立政务审批工作专项督查组,每日对政务大厅、镇乡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室的政务服务工作进行督查,形成《政务审批工作专报》。1—10月,现场办结率100%、按时办结率100%,群众评价满意率99.8%;三是深入推进镇乡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进新型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建设,指导安西镇月花社区、兴义镇波尔社区、文井乡张场社区、金华镇岳店社区等新型社区便民服务大厅的布局设计、硬件规范、项目进驻等。继续实行为民办事代理制,印发《行政效能电子监察报告》和《工作考核通报》,通报镇乡和村(社区)办件情况。1—10月,全县各镇乡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161394件。
(四)拓展功能,完善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建设
一是完善非紧急救助服务互动平台,进一步增强其咨询、救助、服务申请、监督投诉、信息发布、信息公开、舆情分析、协调督办、收集民意、化解社会矛盾等功能;二是扎实处理好群众通过阳光热线、市长公开电话、市长信箱、县长公开电话、县长信箱或来人、来信、来函等方式提出的举报、投诉以及批评建议意见等;三是创新工作机制,建立群众约谈制,对反映到阳光热线的问题处理结果群众不满意的,会同相关单位主动与群众约谈,宣传解释政策,化解不满情绪,并整理形成《群众约谈工作专报》。1-10月,共受理群众诉求2963个,群众满意率为95%;开展群众约谈106次,群众满意和理解率为92%;四是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运行水平。优化软硬件环境,建立评标专家指纹识别管理系统,改造专家通道,进一步完善评标活动场地设施,提高评标区域的封闭性、保密性和独立性。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建设,开展电子招投标,抓好中介机构备选库管理。1-10月,共实施各类交易项目552宗。
(五)丰富形式,完善网上政务大厅建设
一是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5〕38号)文件要求,新津县结合实际制定了《新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津府办发〔2015〕25号)文件,要求在认真贯彻落实市上相关工作的同时,重点探索移动执法终端建设工作,拟定了《新津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进行政处罚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并召集县公安局、交通局、城管局对其进行讨论完善,探索建设行政处罚执法终端,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二是加强新津县门户网站(新津县公众信息网)的建设。印发了《新津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新密发〔2015〕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新政务公开办〔2015〕4号)等文件,进一步完善制度,明确分工与责任,促使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准确。
(六)突出重点,推进基层公开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一是按照市政府效能办(政务公开办)下达的目标任务,我县已完成106个村(社区)基层公开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并试运行。召开了新津县基层公开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会和培训会,印发《新津县政务公开办关于开展基层公开综合服务平台拟公开信息清理审核的通知》等文件,指导、督促全县村(社区)完成信息清理、填报、维护;二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实施意见》(新政务公开办〔2015〕7号)。到部分学校、医院等公共企事业单位深入了解开展办事公开相关情况。同时,清理我县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目录权限设置和信息上传情况。
(七)探索创新,开展基层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决策公开试点工作
为建立健全群众广泛参与基层重大公共建设项目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民主评议机制,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增强决策公开透明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我县结合实际,拟订了《新津县推进基层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决策公开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并确定普兴镇为先行试点单位。制定了普兴镇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决策公开实施方案及听取意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决定制度、测评制度等。探索“六步法”的工作步骤,建立了专家库,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为推广积累经验和做法。
(八)强化监察,确保行政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