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联系和发展,唯物辩证法试图回答的问题是世界的存在状态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世界存在的基本特征有两个:一个是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另一个是世界是永恒发展的。
普遍联系
唯物辩证法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待世界和历史,指出:世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之中,反对以片面或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唯物辩证法指出: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
·联系的客观性: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
·联系的普遍性:联系包括横向的与周围事物的联系,也包括纵向的与历史未来的联系。一切事物、现象和过程,及其内部各要素、部分、环节,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但另一方面事物又存在着相对独立性,即任何事物都同其他事物相区别而相对独立地存在。事物的普遍联系和事物的相对独立存在是互为前提的。
·联系的多样性:从大的方面说,联系可分为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主要联系和次要联系、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等等。
两极世界理论认为,构成存在的联系具有三个不可或缺的要件,即存在的外部联系、外内联系、内部联系。
唯物辩证法指出:矛盾(即对立统一)是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所谓矛盾,在辩证法中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矛盾的双方总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恩格斯认为:“运动本身就是矛盾。”毛泽东更强调: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的始终。换言之,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矛盾是事物存在的深刻基础,也是事物发展的内在根据。从一定意义上说,事物就是矛盾,世界就是矛盾的集合体;没有矛盾就没有事物或世界,没有矛盾就没有事物或世界的发展。
永恒发展
唯物辩证法指出:世界是一个过程,过程是由状态组成的,状态是过程中的状态;世界上没有永恒的事物,有生必有灭,无灭必无生;旧事物灭亡的同时,就意味着新事物的产生。
唯物辩证法指出:所谓发展,是指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变化趋势,其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一个事物的发展往往是一个“不平衡→平衡→新的不平衡→新的平衡”的波浪式前进、循环往复式上升的过程,而一个个有限的过程就组成了无限发展的世界,换言之,世界也可以被看作是永恒发展的“过程”的集合体。
二、唯物辩证法联系和发展区别
1、联系观,即联系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总特征。所谓联系就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和周围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着的,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着的有机整体。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具有普遍性、客观性、多样性、条件性、可变性。 因此,唯物辩证法主张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反对形而上学孤立的观点。
2、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总特征。唯物辩证法认为无论是自然界、人类社会还是人的思维都是在不断地运动、变化和发展的,事物的发展具有普遍性和客观性。发展的实质就是事物的前进、上升,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
整体和部分是相互区别的,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含义不同:
在同一事物中,整体就是整体而不是部分,部分就是部分而不是整体,二者不能混淆。整体是事物的全局和发展的全过程,从数量上看它是一;部分是事物的局部和发展的各个阶段,从数量上看它是多。二是二者的地位和功能不同。
二者有严格的界限:
整体居于主导地位,整体统率着部分,具有部分所不具备的功能;部分在事物的存在和发展过程中处于被支配的地位,部分服从和服务于整体。
三、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包括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这三个辩证法规律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