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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师范学院学费多少钱一年

发布时间:2023-09-17 19:59:40

一、成都师范学院学费多少钱一年

成都师范学院学费标准如下:小学教育专业3700元/年、学前教育专业3700元/年、心理学专业4100元/年、物理学专业4100元/年、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4100元/年、工程造价专业4100元/年等,具体完整学费设置见下文。

专业名称

师范
标识

收费标准
(元/人·年)

小学教育3700
学前教育3700
心理学4100
物理学41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4100
工程造价
4100
汽车服务工程
4100
化学4100
生物科学4100
食品质量与安全
4100
贸易经济
3700
资产评估
3700
物流管理
3700
汉语言文学3700
新闻学
3700
历史学3700
地理科学4100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4100
文化产业管理
3700
思想政治教育3700
英语3700
翻译
3700
数学与应用数学4100
金融数学
41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100
数字媒体技术
4100
智能科学与技术
4100
★美术学10000
★艺术设计学
6000
★书法学6000
★音乐学8000
★音乐表演
10000
★体育教育3700
★休闲体育
3700
■园艺教育3700
■汽车服务工程
4100
■数字媒体技术
4100
▲小学教育-
▲英语-
●物流管理
-

合计





备注:1.招生代码、招生专业、招生人数等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为准。

2.带“★”专业为艺术、体育类专业,文理兼收;四川省音乐表演专业招考方向(器乐18人<包含二胡、钢琴、小提琴、单簧管、古筝>,声乐47人<包含美声民族合唱>,声乐流行演唱10人);重庆市音乐表演专业招考方向(器乐2人、声乐3人)。

3.带“▲”专业为四川省省属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带“●”专业为四川省深度贫困县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带“■”专业为四川省本科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培养计划。

4.资产评估专业包含“资产评估-会计”2+2项目,设有中国-马来西亚本科双学位班,两年国际交流学习,毕业可申请获取ACCA豁免“应用知识”和“应用技能阶段”共计9门课程的国内最高豁免资格,详见校园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页。

二、成都师范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与学校的合法权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成都师范学院,英文译名:Chengdu Normal University,学校代码:14389。

第三条 办学类型:我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以本科生教育为主。

第四条 学校地址:学校现有温江校区、人民南路校区、白果林校区3个校区,校本部设在温江校区。温江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人民南路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24号,白果林校区: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百寿路4号。

第五条 证书颁发:学生修完所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学校将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成都师范学院具印的普通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协调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研究制定招生相关工作方案和原则,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委负责招生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违规违纪问题。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规模内,以社会发展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生源和就业等因素,由招生就业处提出建议方案,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并报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学校分省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也在学校网站中发布。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未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具体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加、降分投档政策,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主要依据。

第十四条 对往届考生和应届考生一视同仁,不限男女考生比例。

第十五条 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非外语类专业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六条 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的原则,即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若投档成绩中已显示了各省的排序规则,则按照各省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省的排序规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综、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理综、语文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第十七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认可各生源省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考生专业与文化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相应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专业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确定进档考生专业,专业成绩总分相同时,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第十八条 进档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以上原则调剂录取到未满额的其它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计划满额,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考生的录取,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二十条 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包括身体健康状况与文化考试成绩(艺术体育类考生还应含专业成绩)在内的全面复查,经复查确认为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按照属地化原则,我校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为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资助体系,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通过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多种途径缓减经济压力并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将在校园网上及时公布录取结果,同时对我校已经录取的考生提供可追踪查询录取通知书寄投状态的EMS号。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高招委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联络方式: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

招生咨询电话:028-66772145

招生咨询电子信箱:cdnuzsjyc@163.com

学校网址:www.cdnu.edu.cn

三、成都师范学院简介

成都师范学院是四川省省属本科师范学院,是四川省综合改革整体转型试点高校。学校前身系1955年创办的四川省教育行政学校,历经四川省教育干部进修学院(1964年)、四川省教育学院(1978年)、四川教育学院(1984年)等发展阶段。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改制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更名为成都师范学院。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校遵循学生成长、成才、成师的规律,弘扬“爱、真、笃、为”的校训,践行“让学生在成都师范学院这段生活成为人生有价值的旅程”的教育理念,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人才培养体系。65年来,学校由师而立,因师而兴,依师而强,以师为荣,充分发挥教师教育的办学优势,建设师德养成、师能培育、师知传承的教师教育核心基地,探索师德养成与人才培养过程的有机融合,促进教师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有机融合,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有机融合。学校主动服务四川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初步形成了引领四川基础教育发展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办学体系。

以上数据来源于:http://www.cdnu.edu.cn/zjc/contents/12279/325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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