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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费多少钱一年

发布时间:2023-09-18 15:45:23

一、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费多少钱一年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费标准如下: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5000元/年、财政学专业5000元/年、税收学专业5000元/年、金融学专业5000元/年、市场营销专业5000元/年、会计学专业5000元/年等,具体完整学费设置见下文。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0级新生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单位:元)

学历层次(专业类别和名称)学科专业分类学费住宿费代收费合计备 注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教材费空调维护费体检费(多退少补)
一、经法教管类








1、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与贸易类5,0001,2001,0001,000100858,385
2、财政学财政学类5,0001,2001,0001,000100858,385
3、税收学财政学类5,0001,2001,0001,000100858,385
4、金融学金融学类5,0001,2001,0001,000100858,385
5、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类5,0001,2001,0001,000100858,385
6、会计学工商管理类5,0001,2001,0001,000100858,385
7、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类5,0001,2001,0001,000100858,385
8、审计学工商管理类5,0001,2001,0001,000100858,385
9、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类5,0001,2001,0001,000100858,385
10、国际商务工商管理类5,0001,2001,0001,000100858,385
11、行政管理公共管理类5,0001,2001,0001,000100858,385
12、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类5,0001,2001,0001,000100858,385
13、物流管理物流管理与工程类5,0001,2001,0001,000100858,385
14、投资学财政学类5,0001,2001,0001,000100858,385
15、商务经济学经济学类5,0001,2001,0001,000100858,385
16、金融数学金融学类5,0001,2001,0001,000100858,385
17、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管理类5,0001,2001,0001,000100858,385
18、工程造价管理科学与工程类5,0001,2001,0001,000100858,385
19、土地资源管理土地资源管理类5,0001,2001,0001,000100858,385
20、法学法学类5,0001,2001,0001,000100858,385
21、休闲体育教育学类5,0001,2001,0001,000100858,385
22、旅游管理旅游管理类5,0001,2001,0001,000100858,385
23、体育经济与管理管理类5,0001,2001,0001,000100858,385新增专业
24、经济学经济学类5,0001,2001,0001,000100858,385新增专业
二、工科体育类








1、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类5,9001,2001,0001,000100859,285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类5,9001,2001,0001,000100859,285
3、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管理科学与工程类5,9001,2001,0001,000100859,285
4、工程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类5,9001,2001,0001,000100859,285
5、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类5,9001,2001,0001,000100859,285
6、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类5,9001,2001,0001,000100859,285
7、人工智能计算机类5,9001,2001,0001,000100859,285新增专业
三、文史哲理类








1、英语外国语言文学类4,5001,2001,0001,000100857,885
2、日语外国语言文学类4,5001,2001,0001,000100857,885
3、翻译外国语言文学类4,5001,2001,0001,000100857,885
4、商务英语外国语言文学类4,5001,2001,0001,000100857,885
四、艺术与新闻传播类








1、网络与新媒体艺术与新闻传播类6,0001,2001,0001,000100859,385
2、文化产业管理艺术类6,0001,2001,0001,000100859,385
五、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工商管理类25,0001,2001,0001,0001008528,385中外合作办学
1、根据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收取各专业学费
2、根据湘发改价费[2017]915号《湖南省学校学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住宿费标准:(1)普通学生宿舍600元/生•年,公寓制学生宿舍有1000元、1100元、1200元每生每年三个标准。装有空调的寝室另加收空调使用维护费,具体标准为居住人数不超过4人的每人每年100元、不超过6人的每人每年80元、不超过8人的每人每年50元。(2)为便于学杂费银行批扣,住宿费暂统一按公寓制1200元/生•年标准预收,空调使用维护费暂统一按100元/生•年标准预收,核对学生实际入住情况后,财务处将统一办理多收住宿费和空调使用维护费的退款手续。
3、根据湘发改价费[2015]648号《湖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长人社发[2014]1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和长医保发 [2019] 52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精神,参保学生需一次性将在校四个学年度的医保费用按每人每年250元标准一次性缴纳。
4、根据湘发改价费[2015]648号《湖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预代收体检费、教材费,其中各专业每学年代收的教材费标准不同,具体按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5、根据湘发价费最终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批复为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执行。

二、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更好地落实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国标代码:11532),英文名称为:Huna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二路139号。

第三条 学校系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教育厅主管、湖南省财政厅协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本科学制四年,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达到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依法授予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第四条 学校是所以管理学、经济学为主,财经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全日制财经类本科院校。我校立足湖南、面向全国,培养适应财经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一线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高级财经管理专门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本校招生政策,并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人数

第八条 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呈报湖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九条 依据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校分专业、分省生源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呈报湖南教育厅批准。

第十条 学校及时将分省分专业计划报送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相应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在各招生省份按1:1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三条 根据在各省份公布的招生计划,我校专业录取时以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分数清”)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理工类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江苏省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排序,考生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均相同时,理工类优先比较物理科目等级,文史类优先比较历史科目等级。

第十四条 对高考改革省市考生的要求: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份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第十五条 若考生符合生源地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规定,我校则以加分后的最终投档总分作为录取依据;对非应届考生录取无附加要求,在录取时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考试语种不限,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录取结果公布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通过我校的招生信息网发布,同时在校内张榜公布。录取通知书将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向新生寄送。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当年核定的标准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二十条 学校倡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鼓励贫困学生通过获取各级各类奖学金完成学业,建立了“奖、贷、助、补”的资助体系,不让任何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七章 招生联系方式

第二十一条 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二路139号

联系电话:(0731)88811788 、(0731)88811762

学校网址:www.hufe.edu.cn

电子邮箱:zsjyc_pub@hufe.edu.cn

学校招生网址: hncyzs.bibibi.net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生效,由学校委托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有关条款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三、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简介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地处长沙市岳麓区,占地面积760.35亩,与长沙西湖文化公园、梅溪湖国际新城毗邻而居,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省教育厅主管、省财政厅协管的全日制财经类本科院校。学校是国家“双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高校、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项目应用特色学科建设高校,是“大数据国家标准优秀试点单位”、教育部“教育电子政务试点工程单位”(全国四所试点高校之一)、“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先进单位”和“湖南省综治工作先进单位”。

办学历史悠久。学校源于1933年创办的“私立厚生会计讲习所”(民国时期湖南办学历史较早的私立中等会计专业学校),此后,相继经历了“湖南厚生会计学校”“湖南省财政学校”“湖南财政贸易干部学校”“湖南省财贸学校”“湖南省财政会计学校”“湖南省财会学校”“湖南财经专科学校”“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等校名的变革。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校名为“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0年7月,湖南省教育厅发文,决定从2020年起,我校调入湖南省本科一批录取。

以上数据来源于:http://hncyzs.bibibi.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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