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班会

2020年第24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班会

发布时间:2023-09-15 07:38:05

各学校、各股室站办:

今年3月25日是全国第24个“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切实开展好我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努力降低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率,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珍爱生命,安全伴我行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张致才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教育局各股室站办负责人及各校校长为成员的安全教育日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区教育局安监办),周福喜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全区中小学校安全教育日活动开展工作。

三、活动单位及地点

全区各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校园内,高中学校、职中可酌情安排活动时间,完成安全教育日活动的规定内容。幼儿园参照此方案,开展适合幼儿的安全教育活动。

四、参加人员

区教育局全体班子成员及股室干部;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及学生家长;各学校根据工作需要,邀请乡镇(街道)负责人、校外法制副校长、校外防溺水副校长以及安监、综治、司法、公安、交警等部门的领导参加。

五、活动安排

(一)学生教育活动

1、活动时间:3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学生放假)

2、活动内容:

①9:00?9:30以校为单位组织学生同唱《防溺水歌》,并录制成视频,交教育局进行评奖。

②9:40?10:10以校为单位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③以班为单位组织学生观看《孩子,请不要私自下水》的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专题片。

④以班为单位开展交通、消防、防溺水、食品卫生、防踩踏等安全教育活动的安全知识演讲竞赛活动,为5月份全区中小学生安全知识演讲比赛选拔参赛人员。

⑤以班为单位开展一次“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防溺水征文比赛。

⑥以班为单位开展一次安全教育为主题的绘画、书法比赛。

⑦开展学校安全教育特色工作自选内容的教育活动。

(二)家长教育活动

1、活动时间:3月25日下午2:00?4:30

2、活动内容:

①校长向家长汇报2018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及安全管理工作思路。

②班主任组织家长观看《孩子,请不要私自下水》的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专题片。

③班主任组织家长宣读《家长对学生安全教育誓词》。

④班主任向家长发放及回收《关于防溺水工作致家长朋友的一封信》,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到会家长签字,学校回收存档备查。

⑤班主任发放及回收《关于安全工作致家长朋友的一封信》,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到会家长签字,学校回收存档备查。

⑥班主任向家长发放及回收《安全责任状》或《安全教育告知书》,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到会家长签字,学校回收存档备查。

⑦班主任召开会议,听取家长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⑧组织家长观摩学校安全教育特色工作自选内容。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加强对“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职责、积极宣传,努力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

2.营造氛围,确保实效。各学校在校门口悬挂或电子屏显示《xx学校“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活动》的横幅和若干幅宣传标语;出一期以“强化安全教育,确保生命安全”为主题的专刊,各班出一期安全教育黑板报、手抄报。

3.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各学校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本校详细活动方案,创新工作形式和宣传手段,落实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推进宣传日活动有序开展。

4.细化要求,落实责任。各学校要做好安全教育日各项工作安排,提前向家长发布活动通知(回执单各校统一存档),特别强调家长要注意当日学生放假事宜和学生在家安全;要引导家长选择合理的出行方式参加活动,不能开车进学校,不能在学校周边违规停车。区教育局领导及股室干部于25日按时到联系点学校指导督促学校开展好安全教育日活动。

5.加强督查,认真总结。成立由区政府办、区综治办、区安监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联合组成的督查组,当日督查学校 “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各学校在宣传日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于4月2日前将“安全教育日”活动资料汇编报送区教育局安监办。

6.加强考核,严格追责。各中小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安全教育日活动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日活动,区教育局将“安全教育日”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鹤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认真负责、履职不力、推进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警示约谈。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和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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