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河南公积金缴纳标准比例及上限调整政策

发布时间:2023-09-17 09:19:28

住房公积金它是存储备用基金的一种形式,以此为基础建立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一种住房保障制度建立于1992年。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18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约14.6万亿元,扣除提取总额后的余额约5.8万亿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目前,全国各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5%-12%之间,最高不得超过12%。本文将为你详细解读关于河南公积金缴纳标准比例及上限调整政策相关信息。

日前,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

度(今年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参照新标准。

其中,市区月缴存基数上限提高至16224元,下限提高至1900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 月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我市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8年7月至6月期间的月平均工资。缴存比例限定在5%至12%之间,个人与单位缴存应按1∶1配比。

按照相关规定,如果单位经营困难,提供经工会或职代会通过的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申请、经审计的最近一期单位财务报表 或 依法批准的社保缓缴文件,可到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执法科办理降低缴存比例(备案)或缓缴审批手续。

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16224元,即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洛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408元的3倍。

我市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较去年的14140元提高了2084元。

月缴存基数最低限额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18?26号)规定执行。

即市区(含吉利区)、新安县、栾川县、偃师市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900元;伊川县、孟津县、宜阳县、洛宁县、嵩县、汝阳县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700元。

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为865元 (5408×80%×20%),从今年7月1日起全市统一执行新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无须跑腿,届时注意按照新标准足额缴存即可,确保关联银行卡内余额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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