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一直是公民备受关注的话题,那么2018年东莞公积金比例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是多少呢?东莞公积金个人缴费比例解读是怎么样的呢?高考升学网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直以来,企业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是一项义务。
但是,企业单位故意不缴存公积金,又或者少缴、漏缴的情况屡禁不止,
如何更规范地缴存公积金?
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公积金权益呢?
日前,东莞市公积金中心出台《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进一步规范企业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让你更加了解东莞的公积金该如何缴存?
聚焦一:企业单位应在参加工作职工的第二个月其缴存住房公积金
不少人会存在一个误区,认为只有在转正后,才能正式由单位帮缴存住房公积金。但是最新的《管理办法》规定,新设立单位必须在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从职工被录取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缴存登记,且要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而针对新调入工作单位的职工而言,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聚焦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
缴存公积金的额度标准是什么?许多人在缴纳公积金的同时,却对这个问题“傻傻分不清”。
《管理办法》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而缴存基数则是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第二个月的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新调入当月工资。
而在缴存比例上,政策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均不应低于职工缴存基数的5%,不高于12%。
聚焦三:未按规定,单位企业应给为职工补缴
同时,《管理办法》规定,单位未按照规定的职工范围和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为职工补缴。若单位发生改制、合并、分立、重组、撤销、解散、破产等情形且存在欠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继承该单位权利义务的新主体为职工补缴。
另外,针对连续亏损两年导致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工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经公积金中心批准后,可将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至5%以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回应,此次管理办法的亮点在于,相较以往,其在补缴、降比例、部门职责方面都做了重大的修改,补缴是亮点之一。
聚焦四:不开户办理住房公积金 相关单位将严惩
《管理办法》还指出,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可按相关规定加处罚款。
同时,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公积金中心责令单位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目前,《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从4月16日至27日止,共10个工作日。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建议:
一、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769-22337074;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dggjj_ywglk@163.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73号大学高考网大厦五楼业务管理科,并在信封上注明"缴存办法征求意见"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