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2019年吉林跨地区异地调动公积金办法,吉林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政策

发布时间:2023-09-19 11:28:08

吉林省异地公积金可以在长春买房吗?最近很多网友咨询在省内异地公积金是否可以在长春买房,整理了2018年长春市公积金现行政策,及申请条件,仅供大家参考!

根据长住金字[2015]24号政策,吉林省内其他市(州)缴存住房公积金,在长春市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的,可向长春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那么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有哪些呢一起来看看!

一、申请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已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并且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3、具有真实、合法及有效的购房合同;

4、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所需资料有哪些?

购房者选购新房和二手房申请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时需要提供的资料有所不同,具体为:

(一)购买新房所需材料包括:

1、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

2、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人民法院离婚调解书、判决书);

3、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4、购房首付款收据;

5、经长春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购买二手房所需材料包括: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

2、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人民法院离婚调解书、判决书);

3、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4、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贷款额度是多少?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申请额度在不超过单笔贷款最高额度的前提下,为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家庭月工资收入(以住房公积金系统内缴存基数为准)的50%。具体的贷款额度需以贷款经办中心业务人员综合审核核算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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