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南宁中心”)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2018年度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征求意见。据介绍,2018年度的最终方案将根据意见征集结果于6月30日确定。
2018年度哪些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基数将会调整?调整后,职工每个月缴存基数最高是多少,最低又是多少呢?
在意见稿中,对职工的缴存基数进行了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7年(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
比如小黄2017年平均每个月工资是6000元,那么,将以6000元月薪为缴存基数,来计算2018年度他每个月缴存多少公积金。
按上级文件,企业可结合自身经济效益状况,在5%~12%范围内调整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其他缴存单位2018年度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各为12%。
小黄是企业职工,企业按照10%的比例来为员工缴存公积金,那么,小黄每个月个人缴存公积金的额度为1200元。
小黄的领导吴先生月薪2万元,那他每个月应当缴存多少呢?
该意见稿中,规定了缴存基数上下限。根据南宁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18年度南宁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8960元;2018年度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80元。
即吴经理每个月最高只能按照18960元的基数缴存公积金。
除了吴经理,还有一些收入特别高或者特别低的人群,他们每个月缴存公积金的额度都有上下限。2017年度的个人或单位缴存上限为2057元。
在意见稿中,2018年度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拟提至2275元,合计为4550元。2018年度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84元,合计为168元,个人或单位缴存下限比2017年度提升了14元。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时间为2018年7月1日至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