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榆林(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0名委员,2017年,召开3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关于审议中心2016年工作和2017年工作计划、核定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等。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隶属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11个处(科)(7个科室、4个服务厅)、13个管理部、0个分中心。从业人员287人,其中,在编91人,非在编196人。
管理部和分支机构营业网点、时间及电话:
中心网站:www.ylzfgjj.cn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7年,新开户单位267家,实缴单位5944家,净增单位213家;新开户职工1.41万人,实缴职工28.12万人,净增职工0.35万人;缴存额37.31亿元,同比增长12.28%。2017年末,缴存总额198.95亿元,同比增长23.08%;缴存余额90.70亿元,同比增长29.50%。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9家,比上年增加1家。
(二)提取:2017年,提取额16.65亿元,同比下降59.44%;占当年缴存额的44.63%,比上年减少78.9个百分点。2017年末,提取总额108.25亿元,同比增长18.18%。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
2017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6万笔、9.3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54.39%、49.81%。
2017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8.54亿元。
2017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13万笔、86.22亿元,贷款余额49.7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72%、12.22%、1.74%。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54.84%,比上年减少14.96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8家,比上年增加0家。
(四)购买国债:截至2017年末,我中心未购买国债,国债余额为零。
(五)融资:截至2017年末,我中心未进行融资,融资余额为零。
(六)资金存储: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42.67亿元。其中,活期0.23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6.8亿元,1年以上定期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5.64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54.84%,比上年减少14.96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7年,业务收入21675.46万元,同比下降6.50%。存款利息5611.3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6026.63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37.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