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职工离休、退休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职工离休、退休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提供离、退休批复或离、退相关证明。
10、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提供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书及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11、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辞退、自动辞职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辞退、自动辞职,未重新就业满两年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单位(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2、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提供户口簿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3、出国或出境定居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出国或出境定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14、职工异地调动并户口迁出本市,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职工异地调动并户口迁出本市,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提供户口迁出证明,单位调令和迁入地政府部门出具的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证明。
15、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代为领取人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代为领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提供死亡证明、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或遗赠或继承文书或继承人共同出具的约定书(一般以公证书为准)。如无法提供公证书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材料,则需所有继承人一并到场填写约定书,并提供死亡职工亲属关系证明。
16、职工购买商品房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职工购买商品房办理提取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少于购房款总额20%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款项性质为“预收购房款”)和相应的银行进帐单;或提供房产证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款项性质为“购房款”)。
17、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公有住房、合作建房、危改还迁房、集资建房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公有住房、合作建房、危改还迁房、集资建房办理提取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
18、职工购买私产住房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职工购买私产住房办理提取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提供《居间合同》或购房协议、《房屋契税证》。
19、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办理提取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在城镇的,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农村的,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或乡(镇)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职工大修自住住房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职工大修自住住房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通知书》。
21、职工还清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时,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
职工还清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先提取后还清的,提供借款合同及银行还款帐户(卡、存折),当场填写《提前还贷申请审批表》;先还清后提取的,提供借款合同及银行出具的还清贷款凭证。
22、职工房租占家庭工资收入15%以上时,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
职工房租占家庭工资收入15%以上,办理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提供房屋租凭证、租金缴纳凭证、工资收入证明。
23、职工家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时,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职工家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提供民政部门印发的《低保证》。
24、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时,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提供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提供医疗部门出具的重大疾病证明、自负医疗费用凭证。
25、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效和提取时间上有什么规定?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效规定:
1、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户口迁出本市及非本市户口职工调离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国或者出境定居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取)不受时间限制,可以随时提取。
2、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辞退、自动辞职,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两年后提取。
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职工房租占家庭工资收入15%以上和还清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应在行为发生后,一年内办理,逾期不予收理。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规定: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公有住房、合作建房、危改还迁房、集资建房的:截止售房单位最后开具的付款凭证(税务发票、税务收据或者行政事业怀收费统一票据)所载明的时间。
2、购买私产住房的:截止到《房屋契税证》所载明的时间。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在截止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载明的时间。
4、大修自住住房的:截止到房屋鉴定证明所载明的时间。
5、提前还清住房贷款的:截止到银行出具的最后一次贷款清偿凭证所载明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