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公积金提取人须提供填写完整的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和身份证。以下是福州买房取公积金材料,欢迎阅读。
福州公积金购买一手房提取材料
1、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及单位经办人员签名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单》
2、职工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领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3、房屋产权人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4、在本市购买的,提供经房管交易部门备案登记的能在房管部门网站上查询到备案信息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付款凭证(预付款不得少于购房总额的30%,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为10%)的原件,预付款凭证应为销售方出具的税务专用凭证。
福州公积金购买二手房提取材料
1、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交易明细单(原件及复印件);
2、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式三份经单位核实盖章的提取申请书;
5、住房公积金银行联名卡,无联名卡的应提供本人本地建行、工行个人银行卡。
6、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发证时间为起始时间)。
注:有共有产权人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件(原件及复印件)。
福州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材料
在外地购买自住住房需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了需提交与本市购房相同的材料之外,还需提交《房屋契税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福州公积金租房提取材料
1、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证(原、复印件)
2、租赁房产的权属证明(原、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原、复印件)
4、市、县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
5、租赁房产为配偶方的须提供结婚证(原、复印件)
6、地税部门开具的上一年度的房租发票(原、复印件)
7、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如失业的,提交失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