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2019年湖南省公积金提取材料

发布时间:2023-09-21 22:59:09

引导语:提起公积金相信很多人都不陌生,那么湖南的公积金提取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接下来是小编为你带来收集整理的文章,欢迎阅读!

湖南省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同一户口簿内父母和子女之间)购买自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三)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四)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

(五)本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同一户口簿内父母和子女之间)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七)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八)离(退)休的;

(九)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户口迁出本市;

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

3、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原单位改制、破产;

5、连续失业2年以上。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第五条职工符合本管理办法第四条(一)、(二)、(三)、(四)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第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要求3个工作日内办结

各设区城市要加强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建设,方便职工便利提取业务,要积极创造条件,抓紧开展网上提取咨询和业务办理。缴存职工提取申请材料齐全,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办理。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时,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提取支付住房租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受缴存职工委托,定期将提取资金划转至缴存职工指定账户。

  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3、原籍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4、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由缴存单位出具或提供失业、下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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