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2019年如何提取公积金帐户的钱

发布时间:2023-09-16 13:02:38

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后,缴纳者的公积金账户里每个月都可以有一笔钱收入,人们是可以拿着这笔钱做租房、买房或是其他的用途,许多人也是靠公积金返钱来解决了经济上面的压力。越来越多的公司会给员工购买公积金,员工有购买公积金账户后,累计到一定的金额之后,就打算将其提取出来为自己所用。那么,如何提取公积金帐户的钱呢?

如何提取公积金帐户的钱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把《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要求

(一)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二)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三)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五)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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