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2019年安徽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标准,安徽公积金基数调整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13 07:17:13

合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统计数据计算,本年度合肥市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5817元(度为14426元),相比去年涨1391元,下限仍为1260元。依此计算,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为6327元,最低为126元。

合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称,依据相关数据,度合肥市市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3270元。本年度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来确定,但最高不超过上一年度市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因此,合肥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5817元(63270/12×3),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260元(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

照调整后的新标准计算,度合肥公积金缴存额最高为6327元(去年为5770元,单位和个人均依照月缴存基数上限×20%最高比例计算),最低缴存额为126元(单位和个人均按缴存基数下限×5%最低比例计算)。本次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限从今年7月1日开始至明年6月30日。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昨天下午举行的国新办吹风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相关规范及执行政策目前正在加快制定当中。

正在制定中的《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涉及哪些内容呢?

各地区应当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具体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程序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从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记者了解到,目前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的缴存比例为8%-12%。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尚未出台相关规定,一旦调低的话将减轻企业负担,职工的购房成本将有所增加。

95%的人继续看了

其他人推荐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