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2019年北京提取公积金所需提供资料

发布时间:2023-09-19 17:58:42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下面随高考升学网来看看吧。

  一、职工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手写卡号姓名);

  (5)员工个人社保权益记录;(需要持员工社保卡原件至社保局自助机打印)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二、职工因购买二手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手写卡号姓名);

  (5)员工个人社保权益记录;(需要持员工社保卡原件至社保局自助机打印)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三、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手写卡号姓名);

  (5)员工个人社保权益记录;(需要持员工社保卡原件至社保局自助机打印)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

  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四、职工因大修、翻建自住房屋,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手写卡号姓名);

  (5)员工个人社保权益记录;(需要持员工社保卡原件至社保局自助机打印)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五、职工因自建自住住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手写卡号姓名);

  (5)员工个人社保权益记录;(需要持员工社保卡原件至社保局自助机打印)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

  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建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六、职工因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3)首付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提取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手写卡号姓名);

  (6)员工个人社保权益记录;(需要持员工社保卡原件至社保局自助机打印)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建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七、职工因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无离、退休证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提供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

  (5)提取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手写卡号姓名);

  八、职工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提取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手写卡号姓名);

  (6)员工个人社保权益记录;(需要持员工社保卡原件至社保局自助机打印)

  九、职工因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提取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手写卡号姓名);

  十、职工因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手写卡号姓名);

  (4)员工个人社保权益记录;(需要持员工社保卡原件至社保局自助机打印)

  十一、职工因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职工家庭突发事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单位盖章);

  (2)所属职工配偶或直系血亲发生的突发事件,需提供能够证明与本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3)职工所在单位或所在街道予以核实后出具的提取证明;

  (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提取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手写卡号姓名);

  (6)如遇重大疾病,除提供本条(1)至(5)项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

  a、医院的诊断证明;

  b、经医院盖章后的医院住院(门诊)费用清单;

  c、其他重大疾病还须提供家庭收入证明,

  d、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没有工作人员由所在街道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7)如遇不可预见事故和灾难,除提供本条(1)至(5)项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

  a、单位、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b、个人承担费用的明细发票;

  c、家庭收入证明。

  (8)员工个人社保权益记录;(需要持员工社保卡原件至社保局自助机打印)

  十二、进城务工人员,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上明确写有农业户口或者员工本人页面中职业栏为种植类人员或农民;

  (2)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手写卡号姓名);

  (5)员工个人社保权益记录;(需要持员工社保卡原件至社保局自助机打印)

  十三、职工因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死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公证部门对该职工的遗产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银行储蓄账号复印件;

  (4)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若存在两个以上的遗产人或受遗赠人,还应提供由全体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签订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被授权人应当与用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银行储蓄账户为同一人。

  (6)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个人储蓄卡,提取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

  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复印件,将提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十四、职工因支付房租,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职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租房申请提取,应提供:出租房屋税收委托代征点或税务机关开具的租房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外租房申请提取,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租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已按照房屋所在地管理规定纳税的证明及租房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租赁公租房、廉租房的,应提供承租发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

  (5)提取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手写卡号姓名);

  (6)员工个人社保权益记录;(需要持员工社保卡原件至社保局自助机打印)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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