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2019年深圳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流程

发布时间:2023-09-18 12:06:02

 办事说明:

  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为商转公贷款申请人,配偶应当为共同申请人;父母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为共同申请人。

  除配偶、父母、子女外,职工购买的住房有其他权利人的,职工不能以该住房申请商转公贷款。

  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流程示意图

  贷款条件

  1.申请人或者配偶应当在本市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

  2.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已经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

  5.申请人或者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6.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且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信用状况标准;

  7.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商转公贷款规定》的担保(抵押或者质押);

  8.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的时间为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所需材料

  公积金联名卡

  原件

  有效身份证明

  原件+两份复印件

  结婚证

  原件+一份复印件

  已婚职工所需提供材料,未婚无需提供此材料。

  房地产买卖合同

  复印件+盖银行章

  任意一样:《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

  此材料为原所购住房为新建商品房时的特需材料,不属于这种情况无需提供。

  二手房买卖合同

  复印件+盖银行章

  原《二手房买卖合同》为原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房时的特需材料,不属于这种情况无需提供。

  保障房买卖合同

  复印件+盖银行章

  原《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为原所购住房为保障性住房时的特需材料,不属于这种情况无需提供。

  房地产证

  复印件+盖银行章

  原所购住房的房地产证(原所购住房为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以及原所购住房为新建商品房期房,尚未取得房地产证且以自有其它房产或第三方抵押房产提供抵押担保的除外)。

  借款抵押合同

  原件+一份复印件

  准备: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原贷款为商业性住房按揭授信额度的,须同时提供额度项下能证明单笔按揭款项用途为购房的借款合同或发放行的其他证明材料。

  贷款支付证明

  原件+一份复印件

  任意一样:原贷款借款借据/支付凭证

  贷款还款证明

  原件各一份,至少包括近12期记录

  同时准备:原贷款明细+还款计划

  抵押相关证明

  同时准备:房地产证(复印件)+房产权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抵押物询价单或评估报告

  注意:

  1.以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房地产证的本人其他商品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提供抵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证复印件、抵押房产权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2.抵押房产权利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和权利人配偶有效身份证明;

  3.抵押物询价单或评估报告要在30天以内出具的才算有效。

  房产查询证明

  原件

  同时准备:《房产查询证明》+《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

  注意:贷款申请人所有家庭成员30天内的房产查询证明才算有效,《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原商业按揭贷款所购房产的查询资料。

  还款账户

  原件+一份复印件

  任意一样:受托银行借记卡/存折

  关系证明

  任意一样:户口簿(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1.户口簿须能证明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父母)相互关系;

  2.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由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

  注意:此材料是主申请人的父母做共同申请人是需要提供的特定材料,不属于这种情况的无需提供。

  商业贷款申请材料

  按照借款人选择的委托贷款银行商业贷款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1

  网上预约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登陆官网→登陆办事大厅→(凭数字证书/秘钥)登陆→点击“业务办理预约”模块→预约办理时间和地点→申报贷款信息

  2

  递交贷款申请

  受托银行网点受理组合贷公贷和商贷后,受托银行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递交组合贷公贷申请。

  3

  等待中心审批和受托银行审批

  管理中心收到受托银行递交的组合贷公贷申请,一旦材料齐全将会在5个工作日内出结果→受托银行根据各行规定审批时限对组合贷商贷进行审核。

  4

  业务办结

  (贷款人选择“自行结清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再以原所购住房抵押”)

  借款人与受托银行签订合同→借款人将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结清,并办妥抵押登记及其它相关放款手续→受托银行发放商转公贷款→借款人领取资料→业务办结

  商转公贷款银行网点

  深圳七大银行受理商转公贷款,分别为:

  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平安银行

  办理时限和费用

  1、办理时限:公积金中心收到受托银行递交的贷款申请,且材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

  2、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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