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最新珠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条件与材料

发布时间:2023-09-15 11:34:00

  提取条件

  珠海公积金中心提取条件(部分提取)

  1、购房、自建、翻建、大修提取审批

  2、偿还购房贷款提取审批(包括非银行贷款)

  3、租赁住房的

  4、因患重大疾病的

  5、低保家庭子女读书的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提取流程

  一、准备材料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本人准备好相应的办理材料,前往珠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或各管理所内办理。

  二、提交材料

  申请人在服务窗口提交办理资料,工作人员对上交材料进行审核。

  三、审批放款

  工作人员按使用规定审核资料,资料齐全的当场开局准许提取公积金批复。职工本人可凭批复到银行提取公积金款项。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最多可一次性提取申请时公积金余额90%。

  2.购房、自建、翻建、大修、提取、偿还购房贷款的、同一套住房提取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

  3.租赁住房的,夫妻双方支取总额每年不得超过18000。

  4.低保家庭子女读书的,支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缴纳学费。

  5.患重大疾病的,支取总额不得超过治疗费用。

  全额提取

  在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可注销账户,本息一次性结清。

  提取时间

  珠海公积金购房提取时限

  1.购房、偿还银行购房贷款的,在购房三年内可一次审批至三年,有效期内每自然月可提取一次。

  2.借款购房提取审批(非银行借款)的,还款期限内如有约定每年还款额度的按约定支取,每隔十二个月最多可提取一次。

  3.自建、翻建、大修房屋的,最多开工当年一次性提取。

  4.租房、患重大疾病的,最多可一次性提取。

  5.低保家庭子女读书的,每年最多可一次性提取。

  珠海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

  1.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来即办即结。

  2.需核查事项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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