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北京一样,上海在住房限购问题上仍旧没有缓和余地。因此,公积金政策的放宽就来的理直气壮。
4月9日下午,上海公积金管委会发文,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将对购买首套房及二套普通住宅的个人和家庭的公积金贷款上限调整至50万元、100万元,对于符合缴交补充公积金情况,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将提升至6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将升至120万元。
据悉,如果加上补充公积金贷款,目前上海实行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个人40万元、家庭80万元,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松绑后,将意味着上海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中,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增加了20万,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增加了40万。
根据上海官方媒体《新闻晨报》披露,上海市也调整了改善型第二套非普通住宅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对购买改善型第二套非普通住房的个人和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分别调整到50万和100万,此前上海住房公积金政策对于购买此类住房的个人和家庭,最高额度限定在30万和60万元。
另据中国房评报道获悉,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将于4月15日起实施。
另外,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还调整了关于二手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年限,原本二手房房龄超过5年,贷款年限最高只能15年,现在6到19年房龄的二手房的公积金抵押贷款,最长贷款年限由不超过15年调整为35年与房龄之差。
上海市还进一步宣布放宽本市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规定凡职工连续缴存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同时不再设定房租收入比限制。
对于规定职工租住公租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对租住其他住房的,每户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暂定为每月2000元,此租赁政策将从今年5月1号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