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公积金贷款额度=(主贷人公积金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余额)*20倍*缴存年限系数*剩余缴存年限系数(此系数为1)。关于新余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的问题,具体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新余如何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
省直公积金贷款额度=(主贷人公积金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余额)*20倍*缴存年限系数*剩余缴存年限系数(此系数为1)。
二、新余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率和政策受惠面,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遏制住房公积金骗提套取行为,高效发挥公积金惠民利民便民作用,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2023年第一次工作会议上研究调整了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缴存使用政策。
二、政策解读
(一)开展新市民建制工作。
从2023年7月1日起,将新市民(农民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鼓励和支持新市民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新市民建制对象为新余市域内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来源,个人信用良好的人员。该项新政实施后,灵活就业的新市民群体可以通过公积金购房、还贷,满足新市民群体购房需求。新市民建制内容见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市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见》,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出台具体实施细则。
(二)放宽提取时限和提取金额。
对提前全部结清商业住房贷款提取的,申请提取公积金时限由原政策规定的应自贷款结清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放宽至自贷款结清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
对购买自住住房提取的,在购房登记时间两年内可申请提取公积金,可提取金额以职工办理提取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为准,累计提取金额不能大于房屋总价,提取金额不再限制为购房一年内公积金账户余额。
(三)支持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精神,支持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的多子女家庭租购住房。对多子女家庭无房租赁提取的,公积金年提取限额由1.2万元提高至1.8万元。“多子女家庭”是指按国家政策生育两个及以上的子女,且为未成年状态。具体以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户籍证明内容为准,有离异婚史的,以子女抚养归属权为准。
(四)恢复省外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业务。
2018年3月,我市暂停了省外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业务。为满足省外缴存职工到余购房的贷款需求,恢复省外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业务,将异地职工贷款范围从省内拓展到全国。该项业务恢复后,省外缴存职工一是在新余新购房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是现有商业住房按揭可以申请办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遏制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
为遏制住房公积金骗提套取行为,对购买再交易房(二手房)的提取政策进行了规范,以防范骗提风险。
全款购买二手房(未申请贷款)的,须持有房屋产权满半年后且在两年内申请提取公积金。
贷款购买二手房,且在持有房屋产权半年内申请提取公积金的,除必要的购房材料外,另需提供该套住房的贷款相关材料;半年后申请提取公积金的,则无需提供贷款材料。
购买二手房的,若所购住房建筑面积≤60㎡且建成年份≥25年的,须持有房屋产权满一年后且在两年内申请提取公积金。
同一套住房十二个月内发生两次(含两次)以上产权变更的,不能申请提取公积金。
三、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多少钱?
公积金贷款额度视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
1、使用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
2、使用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贷款时正常缴纳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
3、如果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或其配偶在申请贷款时正常缴纳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