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是国家的一种福利制度,居民住房保障的一个重要形式,正规公司一般都会配有五险一金,其中的一金就是住房公积金。那么2022年海口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贷款额度计算方式是多少?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2022年海口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依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琼人社规[2021]9号)及省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现就2022年度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通告如下:
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所在市县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当地在岗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
二、本通告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适用于城镇非私营单位。城镇私营单位参照标准执行。
三、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适用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一年一核定两调整,各缴存单位应于6月底前完成本单位2022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工作,并于2022年7月1日起按2022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进行调整与汇缴。
五、因统计部门未统计三沙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暂采用全省年平均工资增幅测算三沙市2021年度的职工年平均工资。
二、2022年海口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
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2年10月1日起,调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二、2022年10月1日(含)后发放(含已受理未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
取消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产估价报告
(一)缴存职工办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再提供二手房估价报告。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获得贷款申请人作出房产交易价格信息真实的书面承诺后,联合委贷银行内部核查房产价格等情况。
(二)二手房房产价格认定,依据购房合同(协议)载明的购房价款、税务部门出具房产交易增值税发票载明的价税合计额,两者中的低值予以确认。
(三)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为20年,原则上要求不超过《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用地使用权终止期限。对贷款最长期限超过土地使用期限的二手房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联合委贷银行现场核实后上报省局审定,按个案情况予以相应处理。
落实差别化贷款利率。
缴存职工家庭现有一套住房或已经享受过一次公积金贷款的,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计算标准补充优化如下:
1、共同借款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提供银行打印的工资对账单、通过系统共享数据信息平台获取的申报个人所得税收入额,或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认可的个人其他稳定收入的近6个月平均值,核定其月收入。
2、若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提供或获取的个人工资收入属“实发工资”的,核定其月收入可增加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即“实发工资”+“住房公积金月汇缴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