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是国家的一种福利制度,居民住房保障的一个重要形式,正规公司一般都会配有五险一金,其中的一金就是住房公积金。那么2022年十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贷款额度计算方式是多少?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2022年十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建部《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公积金降成本政策的通知》(建金政函〔2018〕181号)等规定,现将开展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审工作、调整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存基数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按照2021年十堰市统计局公布的十堰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即月缴存基数的上限为19792元;月缴存基数的下限按《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33号)规定执行,即茅箭区、张湾区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其他县(市)区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520元。
调整后的月缴存基数不得高于上限标准,也不得低于下限标准。
二、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12%。
个人自愿缴存户缴存比例为10%(比照单位缴存方式各10%缴存)。
三、办理程序
(一)已签订网上业务大厅使用协议的缴存单位由经办人通过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gjj.shiyan.gov.cn)自行填报。
(二)未签订网上业务大厅使用协议的缴存单位由经办人到公积金中心办事处业务大厅柜台申报。
四、办理时间
2021年12月18日至2022年2月28日
五、注意事项
(一)缴存单位每年只能调整一次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二)缴存单位的基本信息如有变动的,应在办理年审的同时办理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三)单位在调整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时,要认真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并将计算结果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各缴存单位年审后,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核定的月缴存金额汇缴至缴存单位约定的住房公积金中心银行专户内,缴存单位中途不得擅自调换缴存银行。
二、2022年十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
1.单人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 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存款)×还款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月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2.两人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月工资总额 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存款)×还款能力系数-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现有每月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