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公积金最高和最低缴纳比例暂未公布,以下是2021年湖北公积金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湖北公积金缴存比例
企业单位可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非企业单位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8%;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比例均不得超过12%。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致。
二、湖北公积金缴费基数
(一)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计算口径
缴存单位应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调整当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19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应按2018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即职工2018年度工资总额÷12)核定。
职工工资总额计算口径应按《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执行。
(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标准
1、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7〕44号)规定,2019年度武汉地区中心城区在岗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750元,新城区不得低于1500元。
2、根据武汉市统计局2019年6月25日公布《关于2018年劳动工资统计数据的公告》,2018年武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88327元。
3、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得高于上一年度武汉地区在岗月平均工资的3倍。
4、中央在汉企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参照武汉地区缴存政策标准的同时,也可参照总部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