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常州公积金贷款新政尚未“落地”

发布时间:2023-09-21 02:27:14

公积金贷款新政尚未“落地” 常州首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不会变

  近日,央视、新华社新华视点相继报道了住建部等三部委联合发文,要求发展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常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如何,职工特别关心的贷款政策有没变化,降低贷款中间费用何时落实?对此,记者走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部委文件”下发对象是省级部门

市公积金中心正在密切联系

  据常州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大家所指的“三部委文件”是指国庆节后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该文件的主要内容是针对全国住房公积金使用不均衡的情况,提出发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九个工作措施。该文件的下发对象是省级部门,因此目前常州市还没有接到正式文件。对于何时贯彻落实,市公积金中心表示目前也正在与上级部门保持联系,先行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一旦接到省有关部门通知会按要求执行。

文件中多数内容常州已在实施

市民关注集中在两方面

  该部门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从目前新闻中已经公布的文件内容来看,绝大多数常州市已经在实施。特别是文件中提出的提高贷款额度、加强组合贷款发放、合理确定贷款条件等内容,主要是针对贷款发放率在85%以下的城市,目的是提高这些城市的资金使用效率。而从常州市来看,一方面常州市个贷率已连续八年保持在90%以上,目前仍高达95%以上,排在全国前列。另一方面象提高贷款额度、缴满六个月以上可以贷款,异地缴存转入本地可以连续计算缴存期等这些政策,常州市早就已实施。

  对于文件提到的降低贷款中间费用、合理确定贷款条件等要求,该负责人表示,相对其他内容,目前市民对这块非常关心。

  10月13日文件内容公布后,仅10月14日上午公积金服务热线与网上咨询就收到了大量问询电话,集中于两方面,一个是文件提出的取消强制性机构担保如何落实,另一个是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有没有变化。

首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不会变

已在会商工作预案

  据市公积金中心负责人介绍,目前,常州市公积金贷款涉及到的中间费用主要是由市常房置换担保公司收取的担保费。公积金贷款引入置业担保是2000年根据建设部《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的。目前常州市担保费按贷款额度计算,具体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一至五年内的(含五年),担保费率为贷款金额的0.5%,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六至十五年内的(含十五年),担保费率为0.55%,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十六至三十年内的(含三十年),担保费率为0.6%。

  中心在了解到文件内容后,已经第一时间与承担贷款风险担保的有关机构和部门会商落实文件要求的工作预案。

  对于公积金贷款支持首套房与改善型二套房方面,该负责人表示文件对此意见非常清晰,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得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因此常州市现行公积金贷款的首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不会有变化。

常州公积金贷款买新房

本来就不需要评估和收费

  此外,对于职工关心的评估费方面,取消的项目是新房评估收费。而常州市市民在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新房时,是不需要评估的。职工在申请二手房贷款时也并不是全部需要评估,只有贷款金额在契税完税价格的60%(不含)以上,才要贷款申请人出具由相应资质的房屋评估机构提供的抵押房产评估报告,这些评估机构会收取相应的评估费用。

一旦接到上级正式文件

第一时间通过网站和媒体公告

  常州如何落实降低贷款中间费用要求,何时开始实施。该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常州市公积金中心正积极向上级相关部门联系,一旦中心收到我省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后,会根据上级要求结合该市情况及时制定实施办法,并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站、地方报纸电视等媒体向广大群众予以公告,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在未收到相关正式文件前,目前公积金政策与业务没有任何变化,请广大市民以中心通知公告为准,也欢迎来电12329,或登录住房公积金门户网站(www.czgjj.com)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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