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育

浙江中考改革正式启动 取消保送生、直升生 完善名额分配制度

发布时间:2023-09-21 23:56:42

近日,浙江中考改革正式启动,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实施,将在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方法、考试招生管理等方面进行改革。

据了解,现在的初二、初三年级在校生仍执行原来的考试招生办法不变。中考改革由省制定政策和考试说明,中考命题权、施考权、阅卷权等已下放给设区市。中考怎么改?综合素质评价如何开展?招生录取又有哪些变化?记者就这些问题作了梳理。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科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社会和体育与健康等六科作为统一考试科目;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考试标准和要求,由学校组织实施,成绩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完善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阶段国家课程方案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考试命题突出学生解决问题能力和实践能力,所有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取消保送生、直升生。

以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为命题重点,突出解决问题能力和实践能力,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的联系,加强对学科思维能力、实践能力的考查。2020年,各地全面开展外语听说能力人机对话和科学实验测试。

完善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建立客观、真实、适用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把党的教育方针落实落细,培养兴趣爱好,发展个性特长。高中招生时可采取综合等第或折分方式计入总分,也可以采取品德表现加学生最优秀的其他1至2个维度综合等第或折分计入总分。

改革招生录取办法

完善名额分配制度。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分配比例从2018级学生开始不低于60%,有条件的地方应努力提高分配比例;其他普通高中分配比例由各地确定,招生名额应以初中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招生名额要向农村初中倾斜。

改革统一招生的最大变化就是积极探索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结合的统一招生办法。其中,自主招生主要包括招收在艺术、体育、科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学生的特长招生和招收符合学校办学特色的特色招生。自主招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20%,其中特长招生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

改革考试招生管理

严禁擅自提前招生。招生录取工作一律在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招生秩序;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落实“减项、降分”要求。取消体育、艺术、科技等奖励类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应在本地范围内招生,未经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不得跨区域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继续实行跨区统筹招生;严格执行取消“三限生”“借读生”规定,严禁挂靠学籍,做到“人籍一致”。

实施高中招生“阳光工程”,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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