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汕头市中考体育考试病残学生免考、缓考、择考申请表
报名号:
学校 名称 | 考生 姓名 | 性 别 | 班级 | ||||||||
申请 项目 (选中项目打“√”) | 免考 | 缓考 | 择考 | ||||||||
200米跑 | 立定跳远 | 投掷实心球 | |||||||||
申请理由: 考生签名:家长签名:年月日 | |||||||||||
学校 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区、县教育局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注:1、免考:需出具市残联核发残疾证明、市级医院证明及病历、初中阶段免修体育课和免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2、缓考:需出具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3、择考:需出具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在市规定的体育考试项目中选项。
4、此表由各区县招生办公室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