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志愿填报
考生可以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服从志愿。
五、考核办法
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实行“文化联测+综合素质测试”综合考核。综合素质测试的形式为面试(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综合素质测试的形式为静物素描)。
1.考核内容:
(1)文化联测:语文、数学、外语,依据高中课程标准,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
(2)综合素质测试:面试采用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的方式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心理健康、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静物素描主要考察学生美术的基本素养和素描手段与技巧的综合应用能力(报考美术类专业考生参加静物素描考试后不再参加面试)。
2.考核分值:
文化联测成绩按A级100分、B级80分、C级65分、D级50分计入总分;综合素质测试总分为300分。
3.考核时间和地点:
3月21日,语文、数学、外语联测,考生在所属省辖市参加测试,由各市招办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月10日前,学院招生网公布文化联测成绩,取得面试资格考生名单及综合素质测试详细安排。
4月24日前,面试;静物素描(美术类考生);艺术、体育类特长生加试。
4月27日前,学院招生网公布面试成绩和艺、体加试成绩;学院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4月30日前,学院招生网公布录取结果。
5月10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具有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鼓励学生充分发挥特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大学生,全面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我院在单独招生中拟招收艺术(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主持、表演)和体育(田径、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棒(垒)球)特长生不超过100名。
1.艺术和体育特长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2.具有艺术和体育特长的考生报考我院,除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和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外,还需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加试。艺术、体育加试考生必须在填写考生报名信息表时,向我院提出加试申请。
3.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加试达到相关标准的考生,根据加试成绩,分别在录取总分上加30分、20分、10分。具体等级评定根据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的加试考核办法确定。
说明:拟参加艺术或体育特长加试的考生在3月1日前登陆学院招生网进入“单独招生免试、加试申请系统”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