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方案

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心得体会最新3篇(二)

发布时间:2023-09-18 11:20:51
县委和高检院、省、市院的部署,院党组决定,在全院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总体要求

  (一)深刻认识重大意义。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深入学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的重要部署,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的重要实践。在检察机关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加快建设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的内在需要和本质要求,是新形势下提高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水平、从根本上保证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和有效载体。各科、室、局要充分认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院和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准确把握目标任务。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要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工作和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为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团结统一夯实基础。要紧密结合当前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等检察工作实际,特别是全院党员队伍建设实际,突出检察特色,认真谋划安排,搞好统筹协调,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良好成效,为我县检察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牢牢坚持基本原则。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做到“五个坚持”。一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理论武装先行。教育广大检察人员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明标准、立规范、守纪律,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二是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要抓在平常、融入经常,注重贴近检察实际、贴近检察工作、贴近检察人员,把学习教育融入日常组织生活,融入各项检察工作。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际效果。要牢固树立问题意识,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认真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政策、检察职业道德规范,对照正反面典型,对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中个人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认真查找检视自己存在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四是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党员领导干部要走在前列、当好表率,上级带下级,层层示范,层层带动,形成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总体效应。五是坚持区分层次、分类指导。要根据检察机关的不同层级,区分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普通党员的不同情况,提高学习教育的吸引力、凝聚力、感染力。

  (四)明确教育组织形式。“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不设环节,是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要突出经常性教育的特点,用好日常教育途径、教育方式,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院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出具体安排,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要以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通过开好党员大会、讲党课,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主体党日活动,调动党员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发挥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防止大而化之,力戒形式主义。

  二、把握重点内容

  (一)学党章党规。通过通读、熟读、精读《中国共产党章程》,深入领会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组织原则、优良作风,深入领会党员条件和义务、权利,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利,引导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从模范典型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中接受教育、汲取力量。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引导党员牢记党规党纪,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要把检察职业道德和检纪检令纳入学习的重点内容,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准确把握司法办案的各项纪律要求,确保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司法。

  (二)学系列讲话。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版)》,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精神,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基本内容,掌握与增强党性修养、践行宗旨观念、涵养道德品格等相关的基本要求。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还要深入学习《谈治国理政》、《系列重要讲话文章选编(领导干部读本)》,对的每一篇重要讲话学思践悟、融会贯通,真正做到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突出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刻把握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坚决把省、市院、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检察工作中。

  (三)做合格党员。要坚持以知促行,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把增强“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作为学习教育的根本,引导党员强化政治意识,保持政治本色,把理想信念时时处处体现为行动的力量,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为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常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通过学习学习教育做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表率,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带头攻坚克难、敢于担当,带头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加强党性修养,恪守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检察官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观念,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公正执法,维护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解决突出问题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增强针对性,“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要按照省院和市委要求,做到“六个着力解决”。一是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的问题,主要是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缺乏信心,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自信不足,精神空虚,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等。二是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宗旨观念淡薄的问题,主要是利己主义严重,漠视群众疾苦、执法不公、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等。三是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党的意识淡化的问题,主要是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拿党章党规当回事,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缴纳党费,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四是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廉洁自律意识不强的问题,主要是违反党纪党规,心无敬畏、目无法纪,以权谋私、公权私用,为政不廉、碰触底线等。五是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精神不振的问题,主要是工作懈怠,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逃避责任,不起先锋模范作用等。六是着力解决一些党员道德行为不端的问题,主要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注意个人品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等。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切实抓好“三严三实”突出问题整改,推动党的作风不断好转。

  四、落实主要措施

  (一)开展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要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结合起来,把学习研读与讨论交流结合起来,组织广大党员有计划、分专题地开展学习,要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带着信念学、带着感情学、带着使命学、带着问题学。院党支部要根据各部门岗位特点列出具体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时间、方式和质量要求,学习情况应如实记录,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报送,确保每位党员记录不少于20000字学习笔记,撰写5篇学习心得体会。要紧密结合实际,对党员提出自学要求。对离退休党员,既要体现从严要求,又要考虑实际情况,以送学上门等适当方式组织他们参加学习教育。

  (二)围绕专题学习讨论。按照“三会一课”制度,重点以党支部为单位集中学习。院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每次围绕一个专题组织学习讨论,并确定3名党员进行学习交流。要以“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行为”、“增强看齐意识,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践行‘四讲四有’,做合格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4个专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讨论。学习讨论要紧密结合现实,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看自己在新任务新考验面前,能否坚守共产党人信仰信念宗旨,能否正确处理公与私、义与利、个人与组织、个人与群众的关系,能否努力追求高尚道德、带头践行、保持积极健康生活方式,能否自觉做到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守规矩,能否保持良好精神状态、积极为党的事业担当作为。领导干部要把《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作为学习教育重要内容,通过学习讨论,真正提高认识,找到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三)创新方式讲党课。坚持把讲党课作为集中学习的重要方式,以支部为单位进行。院党各支部要对党课的主题、内容、时间、方式等作出统筹安排,支部书记要带头讲一次党课,鼓励普通党员联系实际讲党课。党组书记要在全体党员大会上为全体干警讲一次党课。讲党课要联系业务工作和党员队伍实际,点出党员干部存在的思想、行为问题和具体表现,增强贴近性、现实感。要注重运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强化互动交流、答疑释惑,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七一”前后,院党支部要结合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集中安排一次党课。

  (四)召开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年底前,院党支部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会前,要通过谈心谈话、问卷调查等形式,面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切实把问题摸清找准;会上,要突出主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两级院各党支部书记要发挥好带头作用;会后,要列出支部班子及成员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五)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院党支部要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结合民主评议,院领导要与支部书记谈心谈话,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真正把合格党员的标准树起来、严起来。

  (六)立足岗位做表率。区分不同层次、不同群体党员的实际情况,提出做合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要求。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当标杆、作表率,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查摆解决问题、带头参加党员民主评议、带头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作贡献,充分发挥带头促学作用。在普通党员中开展“践行先锋标准,岗位建功立业”活动,教育引导党员时时处处铭记身份,立足本职岗位,积极为党工作;在信访接待、案件受理、公诉、办公室等5个窗口部门建立责任示范岗,严格落实党员挂牌上岗、亮明身份制度,开展“三亮三比三评”(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检察形象。

  (七)创新学习教育形式。围绕县委开展“四个走遍”、“主题党日”、“党性锤炼日”三项自选活动,自觉开展每周二下午的“主题党日”活动和每周五下午的“党性锤炼日”活动,引导和督促党员自觉学习党史党规党纪,切实提高党性修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切实锤炼党性、改进作风,,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两学一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按照县委开展每月开展“党员诵读一段党章党规、缴纳一次党费、确定帮办一件实事,支部书记讲一次党情、走访一次老党员”“五个一”活动要求,不断丰富学习教育内容形式。结合学党章、学条例、学准则活动,举办一场党章党规专题讲座;结合持续推进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进行一次党员干警集中学习培训;结合党风廉政教育,组织观看一至两场主题教育电影;结合县纪委、县直机关工委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电视知识竞赛,组织一次党章党规知识测试,为参加竞赛选拔选手;结合创建“先锋党支部”、“党员先锋岗”和“牢记宗旨使命·争当陇原先锋”活动,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在七一前夕,组织全体党员到市内红色教育基地开展一次缅怀革命先烈,接受传统教育。

  五、强化组织领导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院党组领导下进行,由院党支部和政工科牵头组织实施,各科、室、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权胜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各科、室、局负责人任成员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工科,负责日常工作。

  (一)层层落实责任。院党组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负总责;院党支部和政工科负责组织协调,纪检组、负责监督落实。各科、室、局负责人要积极承担起主体责任,要管好党员、带好队伍,层层传导压力,从严从实抓好学习教育。

  (二)搞好统筹兼顾。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围绕服务检察工作大局,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保障检察改革顺利推进的重要契机和有效抓手,使学习教育与深化检察改革、促进检察业务工作有机融合起来,同完成好本条线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学习教育与检察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以学习教育的深入推进提全院工作水平,用推动检察工作的实际成效检验学习教育成果。

  (三)加强督导检查。院党组和纪检组要每季度对学习教育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促检查,对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积极、落实上打折扣的要及时进行通报和诫勉谈话,促使其补课整改,确保各项学习教育扎实进行。

  (四)注重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报刊、杂志、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及时报道学习教育进展情况,总结宣传学习教育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积极成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把专题教育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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